关于2018年度洞桥镇石羊村易地搬迁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4-08  15:55:58    作者: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点击率: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异地搬迁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杭市农办〔2018〕61号  杭财农会〔2018〕201号)文件内容,杭州市下达我区异地搬迁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共42万,通过乡镇(街道)申报,确定洞桥镇石羊村为异地搬迁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验收,洞桥镇石羊村76户、253人符合异地搬迁项目补助要求,拟对符合条件的异地搬迁户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253人共计151.8万元。现将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  邮编:311400

联系电话:63322785  63323707


附件:杭州市“下山集聚工程”直补资金申请表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9日


杭州市“下山集聚工程”直补资金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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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洞桥镇石羊村易地搬迁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4-08  15: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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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异地搬迁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杭市农办〔2018〕61号  杭财农会〔2018〕201号)文件内容,杭州市下达我区异地搬迁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共42万,通过乡镇(街道)申报,确定洞桥镇石羊村为异地搬迁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验收,洞桥镇石羊村76户、253人符合异地搬迁项目补助要求,拟对符合条件的异地搬迁户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253人共计151.8万元。现将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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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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