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1月16日至1月1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8名,列席会议人员300名。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了上述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富阳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了富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财政预算。会议投票表决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依法选举金慧军、袁小军为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月16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由48名成员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并选举赵玉龙任大会秘书长,通过大会议程。会议期间,共举行4次全体会议,5次主席团会议。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的议案和建议204件。这些议案和建议涉及民政、社保等民生保障方面的16件,涉及工业、外经、外贸等工业经济方面的15件,涉及农、林、水等农业经济方面的30件,涉及运动休闲、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11件,涉及交通、水电等城乡基础设施方面的73件,涉及土地、环保、能源等资源管理方面的18件,涉及文、教、卫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35件,其他方面的6件。其中《加快城乡供水能力建设,保障居民饮用水需求》被列为大会议案,将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督办,区人民政府区长牵头办理,其余代表议案、建议均作建议处理,交相关部门处理。本次大会的建议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就近办、简化办》《加快推进江南新城整体转型发展》《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工程,着力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加快产业转型步伐》等建议,事关富阳区的民生大事优先确定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至第十七次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年内举行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个,发出审议意见书9份,作出决议、决定20项。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月12日召开。主要议题:(1)初审富阳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初审富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3)审议并通过富阳区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4)初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5)初审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6)征求对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7)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实施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草案)。(8)初审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9)初审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10)听取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11)审议并表决通过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有关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12)听取并审议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13)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裘富水辞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决定任命喻乃群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第十次会议于2月10日召开。主要议题:审议并表决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补选有关事项,通过关于接受顾雪飞辞去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报告和补选陈海鹰为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报告。第十一次会议于3月7日召开。主要议题:(1)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吕建明、俞兴军、桑晓霞辞去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免去吕建明的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杭州市富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俞兴军的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倪洪水为杭州市富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生良为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方炳林为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第十二次会议于5月31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富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3)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4)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办法(修改稿)。(5)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代表事项,通过关于接受吕建明等人辞去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和关于补选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通过关于补选金志为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决定任命侯明平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第十三次会议于7月23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富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3)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意见落实情况报告。(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富阳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5)听取并审议《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6)听取并审议《关于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以及调整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8年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审议意见》。(7)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第十四次会议于9月29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中期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区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消除工作开展情况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3)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4)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专项监督办法(试行)》。(5)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杨俊、潘璀玮等2人辞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张生良为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第十五次会议于10月19日召开。主要议题:(1)审议并表决区人民法院关于请求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确定富阳人民陪审员名额为350名,由区司法局会同人民法院、公安富阳分局按法定程序选任。第十六次会议于11月23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审议两名执行法官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两名执行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和执行案卷评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杭州市富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5)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蒋寿南为区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七次会议于12月26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书面)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富阳区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监督报告。(2)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部分杭州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4)听取和审议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期。(5)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关于召开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中旬在富春街道召开。(6)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代表事项,决定任命魏东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委会监督工作·
【法律监督】 5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贯彻法律法规不够彻底、危废处理不够规范、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差和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面参与的共治氛围;创新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固废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固废综合处置利用水平;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提高固废污染执法监管能力。5月,听取和审议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在富阳区贯彻实施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等5个方面意见建议。7月,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目前中医医疗资源(包括人财物)和空间资源配置总体实力偏弱、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不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不了发展的需求、政府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建议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发展和保护力度;重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传承和文化传播;规范中医药工作管理;加大中医药事业扶持力度;加大中医药领域执法力度。9月,听取和审议“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中期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富阳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不扎实、工作开展不平衡、乡镇街道主体意识不强、法治实体建设不够重视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理念;完善机制建设,落实普法责任;注重学法制度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工作结合,认真开展活动;以善治为目标,推进“三治融合”;注重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10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工作基层网络建设,抵御非法宗教渗透,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我管理、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对宗教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进一步做好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等意见建议。11月,听取和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审议两名执行法官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两名执行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和执行案卷评查报告。针对破解执行难工作任务艰巨,规范执行有待加强,网络查控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群众的执行获得感有待提升等问题,建议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案件督导与核查;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执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公正廉洁的执行铁军队伍。
【工作监督】 3—4月,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监督。建议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主动作为;积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方法、统筹兼顾;发挥撬动作用,引发聚变效应,促进镇街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居民文明素养的同步提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层层动员,广造舆论,迅速形成强大的声势,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3—5月,专题调研“壶源溪流域综合整治”情况,完成《自然为本文化为魂全域统筹五美联动擦亮生态底色引领壶源溪流域绿色发展》课题调研报告。提出总体思路:站在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和杭州“拥江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以复兴人文历史、统筹区域联动、打造亮点品牌、融合产业发展为宗旨,紧扣最美公路、最美绿道、最美溪流、最美绿廊、最美人文五大建设内容,开展壶源溪全域综合保护提升,把壶源溪流域打造成为三美建设新样板、拥江发展新平台、乡村振兴新亮点。4月,专题调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针对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少、行政正职出庭少、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等问题,建议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建立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用机制来保障和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各方机关联动,各方面要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提高出庭应诉水平,配齐配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才,组织专题培训、法律沙龙讨论、观看庭审视频、现场旁听观摩等活动提升负责人应诉能力和技巧。4—5月,专题调研林道建设情况。建议进一步改善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进一步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进一步推进富阳区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林道对林业生产、森林防火、森林旅游的促进作用。5月,专题调研突发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建议政府各部门加强气象成果的应用;加大宣传,提升市民防灾意识,让市民主动利用气象预警信息去避灾减灾;创新工作,利用气候资源试验新产品引进,为现代化农业田园做好为农服务示范。6月,专项监督公益林建设管理情况。针对公益林保护和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管理压力进一步加大,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对公益林重要性的认识;科学规划、适度调整,切实做好公益林保护文章;加强指导、科学经营,切实做好公益林利用文章;完善机制、建管并举,切实做好公益林管理文章。7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富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财政预算调整还需改进、财政资金管理不够有力、政府专项不够细化、国库集中支付还需推进、部门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民政政策执行还欠规范、公共资源管理不够到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重视等问题,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汤金华带队视察议加强收支预算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政府债务管理。7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富阳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建议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历年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数据库,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意见和决定。7月,听取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坚持民生导向,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完成各项工程。9月,听取和审议关于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消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三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建议明确目标,进一步增强消薄工作的紧迫感;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消薄工作;完善政策,加大对消薄工作的要素支持;巩固成果,保障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长。10—11月,开展矿山治理调研。针对岩石裸露、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隐患等问题,建议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11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的调查报告。针对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城市发展需要加快,城镇化进程需要推进等问题,建议注重规划引领,推进规划高水平实施;加强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激活创新引擎,推进高新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大都市新型城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高水平社会治理。11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建议进一步强化议案建议办理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办理的工作机制,分类更准确,交办更精准,协调更给力;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克服“重答复、轻实效”情况,建立与代表的互动机制,主动配合视察督查活动。
·重大事项决定·
【常委会决定】 5月31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富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会议要求按照规划的总体目标,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如期创建成功。会议通过《关于富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审议意见》。7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以及调整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建议进一步健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项目库建设,健全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11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和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区人民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140.84亿元。会议通过了《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
·人事任免·
【任免干部】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其中决定任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3人,接受辞职6人。1月1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7人,接受辞职1人;3月7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5人,接受辞职3人;5月31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29人;9月29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5人次,接受辞职2人;11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8人;12月26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人。
·代表工作·
【代表活动】 开展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组织代表积极服务民生改善,开展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出台《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专项监督办法》,对在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票决通过的关于打通城区5条断头路、改造3个区块背街小巷及2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对4个乡镇实施“四线供水”等10个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行分组专项监督制度,开展“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报告、一年一测评”的监督活动,实现代表“人人有任务”,项目“事事有监督”,切实发挥区人大代表在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联系监督和帮助支持作用,形成全社会合力助推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氛围。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制度,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开展履职积极分子评选,制定《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法》,评选出10件优秀议案建议。开发启用“富阳代表履职”手机APP,实时记录代表履职情况,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改进代表履职方式。丰富代表履职活动载体。坚持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列席制度,2018年累计45名代表列席参加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参与到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167名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会,发挥代表在“代表问政”中的主体作用。深入推进代表进联络站建设,领导干部以代表身份走进基层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听取民意,帮助解决群众诉求。
【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试行街道人民议事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关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精神,结合富阳区实际,在五个街道全面试行人民议事会议制度。按照“只议事不议人”原则,参照乡镇人代会的程序和要求,使议事代表对街道的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通过议事代表的积极履职,5个街道首次票选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乡镇(街道)人大网上考核工作。以网上考核为抓手,引导乡镇(街道)人大在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视察检查、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注重实效和结果运用,助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在规范化的基础上,有特色、有亮点、更有实效。
·议案建议·
【议案建议办理】 修订完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办法》,进一步突破承办单位重答复、轻办理、缺乏与代表主动沟通的难题,切实提高承办单位重视程度,增强办理工作实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议案建议领衔代表等,面对面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结果测评,并向社会公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04件。其中《关于加大投入确保山区群众饮用水安全的建议》等13件人大代表建议合并为大会议案,《加快城乡供水能力建设,保障居民饮用水需求》《关于要求建立大社保便民窗口,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建议》《关于在江南新城建设中教育优先布局的建议》等38件人大代表建议合并列为6件重点建议。除大会议案外,191件建议答复件中A类73件,B类103件,C类11件,D类4件,解决率为92.1%。
【大会议案】 《加快城乡供水能力建设,保障居民饮用水需求》:一是完成《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规划(2018年—2025年)》的编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富政办〔2018〕45号),明确富阳区农村饮用水工作的建设目标、职责分工、资金配套、管理机制、考核奖惩等;二是加快“四线供水”工程建设和农村自备供水工程建设;三是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四是加大了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财政保障力度。(刘哲)
·重要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1月16日至1月1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8名,列席会议人员300名。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了上述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富阳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了富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财政预算。会议投票表决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依法选举金慧军、袁小军为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月16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由48名成员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并选举赵玉龙任大会秘书长,通过大会议程。会议期间,共举行4次全体会议,5次主席团会议。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的议案和建议204件。这些议案和建议涉及民政、社保等民生保障方面的16件,涉及工业、外经、外贸等工业经济方面的15件,涉及农、林、水等农业经济方面的30件,涉及运动休闲、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11件,涉及交通、水电等城乡基础设施方面的73件,涉及土地、环保、能源等资源管理方面的18件,涉及文、教、卫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35件,其他方面的6件。其中《加快城乡供水能力建设,保障居民饮用水需求》被列为大会议案,将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督办,区人民政府区长牵头办理,其余代表议案、建议均作建议处理,交相关部门处理。本次大会的建议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就近办、简化办》《加快推进江南新城整体转型发展》《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工程,着力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加快产业转型步伐》等建议,事关富阳区的民生大事优先确定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至第十七次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年内举行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个,发出审议意见书9份,作出决议、决定20项。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月12日召开。主要议题:(1)初审富阳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初审富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3)审议并通过富阳区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4)初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5)初审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6)征求对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7)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实施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草案)。(8)初审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9)初审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10)听取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11)审议并表决通过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有关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12)听取并审议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13)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裘富水辞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决定任命喻乃群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第十次会议于2月10日召开。主要议题:审议并表决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补选有关事项,通过关于接受顾雪飞辞去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报告和补选陈海鹰为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报告。第十一次会议于3月7日召开。主要议题:(1)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吕建明、俞兴军、桑晓霞辞去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免去吕建明的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杭州市富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俞兴军的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倪洪水为杭州市富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生良为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方炳林为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第十二次会议于5月31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富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3)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4)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办法(修改稿)。(5)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代表事项,通过关于接受吕建明等人辞去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和关于补选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通过关于补选金志为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决定任命侯明平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第十三次会议于7月23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富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3)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意见落实情况报告。(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富阳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5)听取并审议《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6)听取并审议《关于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以及调整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8年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审议意见》。(7)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第十四次会议于9月29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中期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区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消除工作开展情况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3)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4)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专项监督办法(试行)》。(5)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杨俊、潘璀玮等2人辞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张生良为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第十五次会议于10月19日召开。主要议题:(1)审议并表决区人民法院关于请求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确定富阳人民陪审员名额为350名,由区司法局会同人民法院、公安富阳分局按法定程序选任。第十六次会议于11月23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审议两名执行法官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两名执行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和执行案卷评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杭州市富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5)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蒋寿南为区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七次会议于12月26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书面)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富阳区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监督报告。(2)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部分杭州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4)听取和审议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期。(5)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关于召开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中旬在富春街道召开。(6)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代表事项,决定任命魏东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委会监督工作·
【法律监督】 5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贯彻法律法规不够彻底、危废处理不够规范、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差和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面参与的共治氛围;创新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固废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固废综合处置利用水平;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提高固废污染执法监管能力。5月,听取和审议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在富阳区贯彻实施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等5个方面意见建议。7月,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目前中医医疗资源(包括人财物)和空间资源配置总体实力偏弱、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不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不了发展的需求、政府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建议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发展和保护力度;重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传承和文化传播;规范中医药工作管理;加大中医药事业扶持力度;加大中医药领域执法力度。9月,听取和审议“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中期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富阳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不扎实、工作开展不平衡、乡镇街道主体意识不强、法治实体建设不够重视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理念;完善机制建设,落实普法责任;注重学法制度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工作结合,认真开展活动;以善治为目标,推进“三治融合”;注重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10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工作基层网络建设,抵御非法宗教渗透,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我管理、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对宗教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进一步做好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等意见建议。11月,听取和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审议两名执行法官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两名执行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和执行案卷评查报告。针对破解执行难工作任务艰巨,规范执行有待加强,网络查控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群众的执行获得感有待提升等问题,建议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案件督导与核查;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执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公正廉洁的执行铁军队伍。
【工作监督】 3—4月,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监督。建议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主动作为;积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方法、统筹兼顾;发挥撬动作用,引发聚变效应,促进镇街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居民文明素养的同步提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层层动员,广造舆论,迅速形成强大的声势,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3—5月,专题调研“壶源溪流域综合整治”情况,完成《自然为本文化为魂全域统筹五美联动擦亮生态底色引领壶源溪流域绿色发展》课题调研报告。提出总体思路:站在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和杭州“拥江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以复兴人文历史、统筹区域联动、打造亮点品牌、融合产业发展为宗旨,紧扣最美公路、最美绿道、最美溪流、最美绿廊、最美人文五大建设内容,开展壶源溪全域综合保护提升,把壶源溪流域打造成为三美建设新样板、拥江发展新平台、乡村振兴新亮点。4月,专题调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针对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少、行政正职出庭少、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等问题,建议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建立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用机制来保障和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各方机关联动,各方面要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提高出庭应诉水平,配齐配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才,组织专题培训、法律沙龙讨论、观看庭审视频、现场旁听观摩等活动提升负责人应诉能力和技巧。4—5月,专题调研林道建设情况。建议进一步改善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进一步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进一步推进富阳区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林道对林业生产、森林防火、森林旅游的促进作用。5月,专题调研突发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建议政府各部门加强气象成果的应用;加大宣传,提升市民防灾意识,让市民主动利用气象预警信息去避灾减灾;创新工作,利用气候资源试验新产品引进,为现代化农业田园做好为农服务示范。6月,专项监督公益林建设管理情况。针对公益林保护和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管理压力进一步加大,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对公益林重要性的认识;科学规划、适度调整,切实做好公益林保护文章;加强指导、科学经营,切实做好公益林利用文章;完善机制、建管并举,切实做好公益林管理文章。7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富阳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财政预算调整还需改进、财政资金管理不够有力、政府专项不够细化、国库集中支付还需推进、部门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民政政策执行还欠规范、公共资源管理不够到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重视等问题,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汤金华带队视察议加强收支预算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政府债务管理。7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富阳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建议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历年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数据库,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意见和决定。7月,听取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坚持民生导向,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完成各项工程。9月,听取和审议关于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消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三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建议明确目标,进一步增强消薄工作的紧迫感;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消薄工作;完善政策,加大对消薄工作的要素支持;巩固成果,保障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长。10—11月,开展矿山治理调研。针对岩石裸露、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隐患等问题,建议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11月,听取和审议《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的调查报告。针对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城市发展需要加快,城镇化进程需要推进等问题,建议注重规划引领,推进规划高水平实施;加强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激活创新引擎,推进高新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大都市新型城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高水平社会治理。11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建议进一步强化议案建议办理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办理的工作机制,分类更准确,交办更精准,协调更给力;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克服“重答复、轻实效”情况,建立与代表的互动机制,主动配合视察督查活动。
·重大事项决定·
【常委会决定】 5月31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富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会议要求按照规划的总体目标,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如期创建成功。会议通过《关于富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审议意见》。7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以及调整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建议进一步健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项目库建设,健全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11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和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区人民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140.84亿元。会议通过了《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
·人事任免·
【任免干部】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其中决定任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3人,接受辞职6人。1月1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7人,接受辞职1人;3月7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5人,接受辞职3人;5月31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29人;9月29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5人次,接受辞职2人;11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8人;12月26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人。
·代表工作·
【代表活动】 开展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组织代表积极服务民生改善,开展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出台《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专项监督办法》,对在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票决通过的关于打通城区5条断头路、改造3个区块背街小巷及2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对4个乡镇实施“四线供水”等10个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行分组专项监督制度,开展“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报告、一年一测评”的监督活动,实现代表“人人有任务”,项目“事事有监督”,切实发挥区人大代表在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联系监督和帮助支持作用,形成全社会合力助推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氛围。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制度,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开展履职积极分子评选,制定《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法》,评选出10件优秀议案建议。开发启用“富阳代表履职”手机APP,实时记录代表履职情况,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改进代表履职方式。丰富代表履职活动载体。坚持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列席制度,2018年累计45名代表列席参加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参与到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167名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会,发挥代表在“代表问政”中的主体作用。深入推进代表进联络站建设,领导干部以代表身份走进基层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听取民意,帮助解决群众诉求。
【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试行街道人民议事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关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精神,结合富阳区实际,在五个街道全面试行人民议事会议制度。按照“只议事不议人”原则,参照乡镇人代会的程序和要求,使议事代表对街道的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通过议事代表的积极履职,5个街道首次票选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乡镇(街道)人大网上考核工作。以网上考核为抓手,引导乡镇(街道)人大在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视察检查、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注重实效和结果运用,助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在规范化的基础上,有特色、有亮点、更有实效。
·议案建议·
【议案建议办理】 修订完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办法》,进一步突破承办单位重答复、轻办理、缺乏与代表主动沟通的难题,切实提高承办单位重视程度,增强办理工作实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议案建议领衔代表等,面对面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结果测评,并向社会公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04件。其中《关于加大投入确保山区群众饮用水安全的建议》等13件人大代表建议合并为大会议案,《加快城乡供水能力建设,保障居民饮用水需求》《关于要求建立大社保便民窗口,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建议》《关于在江南新城建设中教育优先布局的建议》等38件人大代表建议合并列为6件重点建议。除大会议案外,191件建议答复件中A类73件,B类103件,C类11件,D类4件,解决率为92.1%。
【大会议案】 《加快城乡供水能力建设,保障居民饮用水需求》:一是完成《杭州市富阳区农村饮用水规划(2018年—2025年)》的编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富政办〔2018〕45号),明确富阳区农村饮用水工作的建设目标、职责分工、资金配套、管理机制、考核奖惩等;二是加快“四线供水”工程建设和农村自备供水工程建设;三是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四是加大了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财政保障力度。(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