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12  14:32:47    作者: 区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富阳分局    点击率:

编号:20200312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7)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25955号、浙(2017)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25992号

张利平、李文穆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富春街道文教北路937号公元名家12号104室、204室


2

浙(2017)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28074号


他项权利

富春街道文教北路937号公元名家12号104室、204室


        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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