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312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7)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25955号、浙(2017)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25992号 | 张利平、李文穆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富春街道文教北路937号公元名家12号104室、204室 | |
2 | 浙(2017)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28074号 | 他项权利 | 富春街道文教北路937号公元名家12号104室、204室 |
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