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0W83423/2020-7130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政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原文 | 点击率 |
1、为什么要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答:近年来,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呈现出“项目多、投资大、形式多样”等特点,且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体制发生新变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重新修订了《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2、本次完善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3、本次完善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
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修改情况
序号 | 章 | 条款 | 老办法 | 条款 | 新办法 |
富政函〔2010〕157号 | 2020年修订稿 | ||||
1 | 第一章 | 第三条 | 市发展和改革局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或审核变更。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监察、建设、交通、水利水电等相关部门组成,会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召集,讨论决定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政府投资项目变更事宜,联席会议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科,具体负责专家咨询、项目踏勘等工作。 市财政、审计、监察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工程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第三条 |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行联合审查制度,联审会议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管部门(指区级管委会、部门、乡镇、街道,下同)和建设单位参加,涉及设计变更的,原设计单位参加联合审查会议。 区发改局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变更管理和监督,组织重大、较大变更方案联合审查、核定。 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费用监管和预算审核,会同区发改局、主管部门做好对工程变更方案的联合审查。 区纪委监委和区审计局派员列席联席会议,负责全过程监督。 区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项目重大、较大变更技术方案及必要性审核审查,区教育、卫健、民政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项目变更的业务指导。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变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按合同约定对变更费用审批,组织变更的实施。 |
2 | 第二章 | 第六条 | 项目变更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变更分类控制原则上以单次变更绝对值或占合同价的比例为标准。具体如下: 1、重大变更:单次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额在150万元及以上或超过合同价20%及以上的。投资增减累计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或超过合同价30%及以上的; 2、较大变更:单次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额在30万元及以上、150万元以下或在合同价的10%及以上、20%以下的。投资增减(绝对值)累计额在1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或在合同价20%及以上、30%以下,且单次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一般变更:单次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额不足30万元或在合同价10%以下的。投资增减(绝对值)累计额不足100万元或在合同价20%以下的。 | 第六条 | 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 (一)重大变更:工程单次变更引起投资增减额超过合同价20%(含)以上,或投资增减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 (二)较大变更:工程单次变更引起投资增减额超过合同价10%(含)以上、20%以下,或投资增减额在100万元(含)-300万元,且未达到重大变更的。 (三)一般变更:工程单次变更引起投资增减额低于合同价10%,且投资增减额在100万元以内的。 |
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建立变更台帐,累计变更引起投资额超过项目概算的,超概算部分的变更均按重大变更程序办理。 | ||||
3 | 第二章 | 新增第八条 | 招标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不一致的或因招标漏项导致工程量变化的,由建设单位签证确认,不再办理变更手续。 | ||
4 | 第二章 | 新增第九条 | 设计时明确深化设计或专项设计的,以最后设计为准,不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招标时为暂定价的,实际实施时由建设单位签证确认。 | ||
5 | 第三章 | 新增第二十条 | 施工图交底时提出的变更,以会议纪要为准,不再办理变更手续,报区发改局备案。 | ||
6 | 第三章 | 新增第十九条 | 采用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在合同范围内的变更,在不突破概算的前提下按照一般变更程序办理;政府投资EPC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需要产生的变更按照重大变更程序办理。 |
4、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金占辉(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323523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0-71309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0-12-31 11:03:0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负责人解读】关于《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答:近年来,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呈现出“项目多、投资大、形式多样”等特点,且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体制发生新变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重新修订了《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2、本次完善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3、本次完善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
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修改情况
序号 | 章 | 条款 | 老办法 | 条款 | 新办法 |
富政函〔2010〕157号 | 2020年修订稿 | ||||
1 | 第一章 | 第三条 | 市发展和改革局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或审核变更。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监察、建设、交通、水利水电等相关部门组成,会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召集,讨论决定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政府投资项目变更事宜,联席会议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科,具体负责专家咨询、项目踏勘等工作。 市财政、审计、监察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工程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第三条 |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行联合审查制度,联审会议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管部门(指区级管委会、部门、乡镇、街道,下同)和建设单位参加,涉及设计变更的,原设计单位参加联合审查会议。 区发改局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变更管理和监督,组织重大、较大变更方案联合审查、核定。 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费用监管和预算审核,会同区发改局、主管部门做好对工程变更方案的联合审查。 区纪委监委和区审计局派员列席联席会议,负责全过程监督。 区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项目重大、较大变更技术方案及必要性审核审查,区教育、卫健、民政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项目变更的业务指导。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变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按合同约定对变更费用审批,组织变更的实施。 |
2 | 第二章 | 第六条 | 项目变更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变更分类控制原则上以单次变更绝对值或占合同价的比例为标准。具体如下: 1、重大变更:单次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额在150万元及以上或超过合同价20%及以上的。投资增减累计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或超过合同价30%及以上的; 2、较大变更:单次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额在30万元及以上、150万元以下或在合同价的10%及以上、20%以下的。投资增减(绝对值)累计额在1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或在合同价20%及以上、30%以下,且单次变更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一般变更:单次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额不足30万元或在合同价10%以下的。投资增减(绝对值)累计额不足100万元或在合同价20%以下的。 | 第六条 | 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 (一)重大变更:工程单次变更引起投资增减额超过合同价20%(含)以上,或投资增减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 (二)较大变更:工程单次变更引起投资增减额超过合同价10%(含)以上、20%以下,或投资增减额在100万元(含)-300万元,且未达到重大变更的。 (三)一般变更:工程单次变更引起投资增减额低于合同价10%,且投资增减额在100万元以内的。 |
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建立变更台帐,累计变更引起投资额超过项目概算的,超概算部分的变更均按重大变更程序办理。 | ||||
3 | 第二章 | 新增第八条 | 招标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不一致的或因招标漏项导致工程量变化的,由建设单位签证确认,不再办理变更手续。 | ||
4 | 第二章 | 新增第九条 | 设计时明确深化设计或专项设计的,以最后设计为准,不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招标时为暂定价的,实际实施时由建设单位签证确认。 | ||
5 | 第三章 | 新增第二十条 | 施工图交底时提出的变更,以会议纪要为准,不再办理变更手续,报区发改局备案。 | ||
6 | 第三章 | 新增第十九条 | 采用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在合同范围内的变更,在不突破概算的前提下按照一般变更程序办理;政府投资EPC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需要产生的变更按照重大变更程序办理。 |
4、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金占辉(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3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