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适应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启用“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3枚,分别为“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一)”、“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二)”和“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一)”由杭州市富阳区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保管并使用,适用范围限于在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所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二)”由局危化与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保管并使用,“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三)”由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保管并使用,适用范围限于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所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2、“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在上述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时,具有与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公章同等法律效力。
3、专用章必须在本辖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内使用,一切与行政执法内容无关的专用章的使用均为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印模。
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适应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启用“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3枚,分别为“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一)”、“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二)”和“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一)”由杭州市富阳区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保管并使用,适用范围限于在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所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二)”由局危化与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保管并使用,“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三)”由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保管并使用,适用范围限于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所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2、“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在上述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时,具有与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公章同等法律效力。
3、专用章必须在本辖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内使用,一切与行政执法内容无关的专用章的使用均为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印模。
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