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处置程序
发布时间: 2020-11-02  11:14:22    作者: 区政府办    来源: 区政府办    点击率:

(一)Ⅰ、Ⅱ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后,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的基础上,启动新闻发布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1)启动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和富阳区委、区政府精神,研判舆情,明确要求,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责任。

(2)启动新闻发布方案审批机制。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新闻发布稿由应急主管部门提出,经应急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应急指挥机构审批。在组织新闻发布过程中,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必要时向杭州杭州市委宣传部和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请示、报告。

(3)启动新闻发布机制。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有关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及时、有序的新闻发布。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通常为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新闻发言人以及负责事件处置的区政府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或由事件处置指挥部、事件处置主管部门指定)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发布)、吹风会、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发布信息(发布活动的地点、时间及安排场次数,根据事件性质、影响程度及发展情况确定)。采访应优先安排、接受党中央、省级、杭州市级和区管媒体的采访。

(4)启动记者采访管理机制。有关工作小组及时受理中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迅速设立区新闻中心,并提供电话、传真、上网以及电视信号传输等服务,为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同时要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现场管理以及引导工作。

(5)启动舆情跟踪和通报机制。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网信办)收集和整理舆情,汇编舆情专报,上报区委、区政府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有关部门。

(6)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区网信办迅速开展积极有效的网上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加强网上评论和网上跟帖,以正面信息挤压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

(7)应急指挥机构授权或指定“富阳发布”编辑部、富阳日报、富阳广播电视台、富阳新闻网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并在应急指挥机构审核批准后在本区域范围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PC及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如未经应急指挥机构审定而擅自发布相关内容,将约谈所在单位领导并处理相关人员。必要时,经批准后商请新华社等党中央、省、杭州市新闻机构采取适当形式,在第一时间对外统一发布信息。事发单位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党中央、省级、市级主要新闻单位记者的采访、拍摄给予支持。

(二)Ⅲ(一般)应急处置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工作,在区政府有关部门、事件发生地乡镇街道领导下进行,并及时向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请示、报告。属于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在向同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进行及时通报的同时,一般由其管理部门(或行业)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布,新闻宣传部门给予配合、协调和指导。

(三)后期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事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等过程中境内外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上报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新闻报道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有关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向区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本预案及相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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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处置程序
发布时间: 2020-11-02  1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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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Ⅰ、Ⅱ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后,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的基础上,启动新闻发布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1)启动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和富阳区委、区政府精神,研判舆情,明确要求,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责任。

(2)启动新闻发布方案审批机制。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新闻发布稿由应急主管部门提出,经应急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应急指挥机构审批。在组织新闻发布过程中,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必要时向杭州杭州市委宣传部和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请示、报告。

(3)启动新闻发布机制。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有关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及时、有序的新闻发布。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通常为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新闻发言人以及负责事件处置的区政府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或由事件处置指挥部、事件处置主管部门指定)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发布)、吹风会、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发布信息(发布活动的地点、时间及安排场次数,根据事件性质、影响程度及发展情况确定)。采访应优先安排、接受党中央、省级、杭州市级和区管媒体的采访。

(4)启动记者采访管理机制。有关工作小组及时受理中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迅速设立区新闻中心,并提供电话、传真、上网以及电视信号传输等服务,为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同时要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现场管理以及引导工作。

(5)启动舆情跟踪和通报机制。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网信办)收集和整理舆情,汇编舆情专报,上报区委、区政府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有关部门。

(6)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区网信办迅速开展积极有效的网上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加强网上评论和网上跟帖,以正面信息挤压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

(7)应急指挥机构授权或指定“富阳发布”编辑部、富阳日报、富阳广播电视台、富阳新闻网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并在应急指挥机构审核批准后在本区域范围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PC及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如未经应急指挥机构审定而擅自发布相关内容,将约谈所在单位领导并处理相关人员。必要时,经批准后商请新华社等党中央、省、杭州市新闻机构采取适当形式,在第一时间对外统一发布信息。事发单位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党中央、省级、市级主要新闻单位记者的采访、拍摄给予支持。

(二)Ⅲ(一般)应急处置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工作,在区政府有关部门、事件发生地乡镇街道领导下进行,并及时向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请示、报告。属于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在向同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进行及时通报的同时,一般由其管理部门(或行业)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布,新闻宣传部门给予配合、协调和指导。

(三)后期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事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等过程中境内外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上报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新闻报道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有关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向区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本预案及相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