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6152/2020-6772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社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率 |
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重才爱才的良好创业氛围,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引领更多大学生奋发有为、建功立业,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1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创新五年行动计划》(富委办〔2017〕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市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评选对象须为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的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企业(含大学生创业企业和留学生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大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在“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企业、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学员企业、2019年至今获得过市级以上大创相关荣誉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带动就业10人及以上的大创企业中选拔产生。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舆论导向;
3.企业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4.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企业成果实施、技术应用或公司实绩对富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效益或重要影响。
二、评选流程
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申报表自主报名。
2.评审。区人力社保局在仔细核查法人信用记录、自然人信用记录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已获得荣誉、上一年度销售额、带动就业情况等方面择优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3.公示。向社会公示审定人选名单,公示期3天。
4.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选名单,并颁发“杭州市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之星”证书。
三、评选材料
候选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之星”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2-4张近期照片,含本人形象照、生活照、工作或产品照各1张(以JPG文件提交,大小不低于3M);
3.撰写1000字左右创业事迹材料和500字创业事迹简介,创业事迹材料须包含本人创新创业经历,所创企业主营业务及近五年来的业绩、行业地位、社会贡献等内容(以word文件提交);
4.反映个人或公司取得成绩的获奖证书、媒体报道、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等创业实绩印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提交)。
四、其他
请各单位于7月27日前,将候选人评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杭州市富阳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郎瑜珂;联系电话:0571-63130891;邮箱hzfydcy@126.com,邮件主题:法人姓名+创业之星评选;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10楼1012室。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之星”申报表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
富人社〔2020〕69号 富阳区“大创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002506152/2020-6772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人社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0-10-27 15:06:3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关于开展“杭州市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重才爱才的良好创业氛围,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引领更多大学生奋发有为、建功立业,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1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创新五年行动计划》(富委办〔2017〕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市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评选对象须为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的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企业(含大学生创业企业和留学生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大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在“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企业、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学员企业、2019年至今获得过市级以上大创相关荣誉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带动就业10人及以上的大创企业中选拔产生。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舆论导向;
3.企业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4.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企业成果实施、技术应用或公司实绩对富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效益或重要影响。
二、评选流程
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申报表自主报名。
2.评审。区人力社保局在仔细核查法人信用记录、自然人信用记录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已获得荣誉、上一年度销售额、带动就业情况等方面择优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3.公示。向社会公示审定人选名单,公示期3天。
4.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选名单,并颁发“杭州市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之星”证书。
三、评选材料
候选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之星”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2-4张近期照片,含本人形象照、生活照、工作或产品照各1张(以JPG文件提交,大小不低于3M);
3.撰写1000字左右创业事迹材料和500字创业事迹简介,创业事迹材料须包含本人创新创业经历,所创企业主营业务及近五年来的业绩、行业地位、社会贡献等内容(以word文件提交);
4.反映个人或公司取得成绩的获奖证书、媒体报道、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等创业实绩印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提交)。
四、其他
请各单位于7月27日前,将候选人评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杭州市富阳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郎瑜珂;联系电话:0571-63130891;邮箱hzfydcy@126.com,邮件主题:法人姓名+创业之星评选;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10楼1012室。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大学生创业之星”申报表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
富人社〔2020〕69号 富阳区“大创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