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
发布时间: 2019-05-28  18:40:46    作者: 区政府办    来源: 区政府办    点击率:

·纪委全委会·

【市纪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 2月11日,召开中共富阳市纪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杭州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回顾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吴玉凤主持,市委书记姜军代表市委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胡光伟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

【严明党的纪律】 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全区区管干部开展以“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切实增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开辟专栏进行解读,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学纪、守纪、遵纪氛围。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挖掘整理传统家训中的廉洁文化因素,以廉政家训家规引导党员干部律己教子,涵养正气。


【“两个责任”落实】 以“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制定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方案,将51项工作内容细化分解到18名区委、区政府领导。督促全区93家单位制定任务分解表,梳理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在全区构建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全面落实书面报告,面对面单独听取全区24个乡镇(街道)、12个重点区级机关和国有企业党组织、纪检组织履行“两个责任”的汇报,现场反馈问题121个。强化检查考核,组织28个督查组,对全区52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梳理反馈并责令整改问题184个。修改完善考核标准,对全区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在查处春建乡大唐村村支两委干部、富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严重违纪案件中,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两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纪律处分,以“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


【教育监督党员干部】 注重谈话提醒,全区各单位共开展谈话提醒教育1129人次。强化案例警示,通过召开案情通报会、组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到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促使党员干部筑牢纪律底线。加强与公检法、审计、国土、城管、信访、市场监管等单位的协作,形成干部监督联动网络体系。健全廉政动态评价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婚姻状况、建房、本人出国(境)等情况的监督。全年,区管干部共上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46人次,没有发生因报告不实而产生投诉举报的现象。注重对干部“德”的监督,全年共廉政鉴定21批计635人,2人经鉴定后暂缓提拔或享受职级待遇。强化巡访监督,出台专题巡访实施办法,按照“四个着力”的要求,以进驻巡访的方式,对富春街道、区住建局、富阳广播电视台进行监督,提出18个方面的问题并督促整改。2015年,通过强化教育监督,“581”廉政账户共收到主动上交款89.88万元,计130人次。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委局领导、3个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机制,定期指导督查,研究解决问题。是年,全区24个乡镇(街道)完成自办案件48件。实施“276廉村工程”,开展“清廉指数”考核,提升村干部履职廉洁度。发挥村监委作用,在实行“村务开放日”的基础上,创新形式推行村级“廉心报”,向每家每户逐笔公开村级财务现金、银行存款收支账目等,以公开倒逼规范。全年,各乡镇(街道)共编发“廉心报”70.10万份,入户率达到98%以上,有效促进了村级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正风肃纪工作·

【开展监督检查】 全年以“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津补贴发放、村级财务中列支节礼、大吃大喝等为重点,高频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55次,发现问题251个,问责处理干部34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起,有效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三不”整治工作】 加大作风效能投诉查处力度,问责4人。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切实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了湖源乡路西畜牧综合养殖场污染案件等“三不”行为典型案件,对9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开展以“城市治理”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台接受市民代表和网民现场问政,梳理并责令整改问题91个。

·纪律审查·

【纪检信访办理】 实施“两单一审”制、家访制、信访观察员制、领导包案制,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16件次,同比下降19%。


【执纪审查工作】 全年共接收问题线索256条,立案220件,同比上升15%。处理党员干部216人,其中区管干部7人,党纪处分111人,为34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54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重点查处了区民政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国良案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18人。


【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 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规范处置,严格落实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制度。规范谈话点建设,出台纪律审查核实性谈话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审查纪律和审查程序,实现纪律审查安全工作“零隐患”“零事故”。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实现无缝对接、配合到位。加强案件审理,提高案件质量,实现“零申诉”。

·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派驻机构改革】 根据省、市纪委有关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在杭州地区率先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共设置派驻(出)机构17家,其中综合派驻机构11个、单独派驻(出)机构6个,配备干部编制62名,实际到位56名。


【干部使用、管理、考核重大调整】 出台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出)机构组长、副组长,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将“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修订乡镇(街道)、派驻(出)机构纪检干部个人考核办法,实行日常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纪检干部“一人两档”,暨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各一份,将纪检干部的日常表现、奖惩情况、工作成绩等收集在内,做到能够见档识人。积极向党委推荐优秀纪检干部,全年6名纪检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7名纪检干部转岗到其他综合性单位、1名纪检干部在系统内进行交流。

·行政监察工作·

【服务中心大局】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开展专项治理】 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重点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问题、吃空饷问题、干部兼职问题、评比达标问题、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37名杭州市管领导干部、62个部门、24个乡镇(街道)累计清退区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3724平方米,服务用房1.34万平方米。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全区930名区管领导干部均作出书面承诺,绝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加大综合施策,对区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大幅清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压缩至27项。   (王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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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全委会·

【市纪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 2月11日,召开中共富阳市纪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杭州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回顾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吴玉凤主持,市委书记姜军代表市委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胡光伟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

【严明党的纪律】 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全区区管干部开展以“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切实增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开辟专栏进行解读,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学纪、守纪、遵纪氛围。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挖掘整理传统家训中的廉洁文化因素,以廉政家训家规引导党员干部律己教子,涵养正气。


【“两个责任”落实】 以“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制定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方案,将51项工作内容细化分解到18名区委、区政府领导。督促全区93家单位制定任务分解表,梳理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在全区构建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全面落实书面报告,面对面单独听取全区24个乡镇(街道)、12个重点区级机关和国有企业党组织、纪检组织履行“两个责任”的汇报,现场反馈问题121个。强化检查考核,组织28个督查组,对全区52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梳理反馈并责令整改问题184个。修改完善考核标准,对全区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在查处春建乡大唐村村支两委干部、富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严重违纪案件中,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两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纪律处分,以“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


【教育监督党员干部】 注重谈话提醒,全区各单位共开展谈话提醒教育1129人次。强化案例警示,通过召开案情通报会、组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到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促使党员干部筑牢纪律底线。加强与公检法、审计、国土、城管、信访、市场监管等单位的协作,形成干部监督联动网络体系。健全廉政动态评价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婚姻状况、建房、本人出国(境)等情况的监督。全年,区管干部共上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46人次,没有发生因报告不实而产生投诉举报的现象。注重对干部“德”的监督,全年共廉政鉴定21批计635人,2人经鉴定后暂缓提拔或享受职级待遇。强化巡访监督,出台专题巡访实施办法,按照“四个着力”的要求,以进驻巡访的方式,对富春街道、区住建局、富阳广播电视台进行监督,提出18个方面的问题并督促整改。2015年,通过强化教育监督,“581”廉政账户共收到主动上交款89.88万元,计130人次。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委局领导、3个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机制,定期指导督查,研究解决问题。是年,全区24个乡镇(街道)完成自办案件48件。实施“276廉村工程”,开展“清廉指数”考核,提升村干部履职廉洁度。发挥村监委作用,在实行“村务开放日”的基础上,创新形式推行村级“廉心报”,向每家每户逐笔公开村级财务现金、银行存款收支账目等,以公开倒逼规范。全年,各乡镇(街道)共编发“廉心报”70.10万份,入户率达到98%以上,有效促进了村级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正风肃纪工作·

【开展监督检查】 全年以“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津补贴发放、村级财务中列支节礼、大吃大喝等为重点,高频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55次,发现问题251个,问责处理干部34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起,有效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三不”整治工作】 加大作风效能投诉查处力度,问责4人。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切实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了湖源乡路西畜牧综合养殖场污染案件等“三不”行为典型案件,对9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开展以“城市治理”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台接受市民代表和网民现场问政,梳理并责令整改问题91个。

·纪律审查·

【纪检信访办理】 实施“两单一审”制、家访制、信访观察员制、领导包案制,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16件次,同比下降19%。


【执纪审查工作】 全年共接收问题线索256条,立案220件,同比上升15%。处理党员干部216人,其中区管干部7人,党纪处分111人,为34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54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重点查处了区民政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国良案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18人。


【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 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规范处置,严格落实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制度。规范谈话点建设,出台纪律审查核实性谈话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审查纪律和审查程序,实现纪律审查安全工作“零隐患”“零事故”。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实现无缝对接、配合到位。加强案件审理,提高案件质量,实现“零申诉”。

·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派驻机构改革】 根据省、市纪委有关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在杭州地区率先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共设置派驻(出)机构17家,其中综合派驻机构11个、单独派驻(出)机构6个,配备干部编制62名,实际到位56名。


【干部使用、管理、考核重大调整】 出台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出)机构组长、副组长,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将“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修订乡镇(街道)、派驻(出)机构纪检干部个人考核办法,实行日常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纪检干部“一人两档”,暨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各一份,将纪检干部的日常表现、奖惩情况、工作成绩等收集在内,做到能够见档识人。积极向党委推荐优秀纪检干部,全年6名纪检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7名纪检干部转岗到其他综合性单位、1名纪检干部在系统内进行交流。

·行政监察工作·

【服务中心大局】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开展专项治理】 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重点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问题、吃空饷问题、干部兼职问题、评比达标问题、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37名杭州市管领导干部、62个部门、24个乡镇(街道)累计清退区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3724平方米,服务用房1.34万平方米。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全区930名区管领导干部均作出书面承诺,绝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加大综合施策,对区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大幅清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压缩至27项。   (王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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