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报备区政府工作部门调整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5-28  17:51:56    作者: 区政府办    来源: 区政府办    点击率: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杭州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杭州市富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并经中共第一届杭州市富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76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省委。现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区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调整如下:

一、关于区政府工作部门调整

(一)组建区农业农村局。将区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区农业和林业局的职责,区水利水电局的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等管理职责,以及区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等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林业水利局牌子。组建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承担扶贫开发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水利局)的林业管理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将区农业和林业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不再保留区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区农业和林业局、区水利水电局。

(二)组建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文化和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区旅游体育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旅游体育局。

(三)组建区卫生健康局。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区民政局承担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

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五)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减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区水利水电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区农业和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区减灾委员会等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组建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金融工作职责,区商务局的融资租赁、典当监管职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监管职责,以及区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从事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七)组建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将区政府办公室的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职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电子政务发展、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八)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将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行政复议局牌子。

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九)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等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十)优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相关职责,区科学技术局(区知识产权办公室)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职责以及区商务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保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不再保留区物价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知识产权办公室牌子。

(十一)优化区科学技术局职责。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区科学技术局。

(十二)优化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能源管理相关职责,区商务局(区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的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等职责,以及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牌子。将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继续作为事业单位设置。

不再保留区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牌子。

(十三)优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将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防局)的人民防空和民防管理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保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防局)牌子。

(十四)优化区商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的重要商品和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区商务局,加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十五)优化区城市管理局职责。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对外保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十六)区财政局加挂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改革后,除办公室外,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3个:

1.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2.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3. 区教育局

4. 区科学技术局

5. 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6. 区民政局

7.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8. 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防局)]

11. 区交通运输局

12. 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水利局)

13. 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4.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5. 区卫生健康局

16.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7. 区应急管理局

18. 区审计局

19.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20. 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1. 区统计局

22. 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3.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二、不再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的机构

1.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 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不再保留)

3. 区环境保护局(不再保留)

改革后,区政府设置办公室和工作部门24个。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区政府机构设置,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精神和富阳的区情与特色,必将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加快富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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