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8  17:33:21    作者: 区政府办    来源: 区政府办    点击率: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杭州市富阳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健康富阳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创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医疗卫生行业“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改革以及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共体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医共体内部人财物全面整合,功能职责整体纳入,医防协同和分级诊疗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至2022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所有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县级强院建设标准,乡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其中小城市、中心镇和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医共体服务新体系

1.整合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方便群众、有效管理等原则,结合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能力情况,分别组建以区第一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牵头医院,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所辖服务站点)为成员单位的3个医共体。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原有第一名称、机构性质不变,牵头医院增挂“杭州市富阳***医院集团”(以下简称医院集团)牌子,成员单位增挂“杭州市富阳***医院***院区”(以下简称院区)牌子。

为平稳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综合考虑各区属医院功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富阳中医骨伤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三人民医院暂不参与本次机构整合,但应同步推进医保支付、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相关改革。

(1)杭州市富阳第一医院集团:由区第一人民医院牵头,联合场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银湖街道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银湖街道受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春建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桐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官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山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

(2)杭州市富阳第二医院集团:由区第二人民医院牵头,联合万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登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渌渚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胥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洞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双下沉、两提升”工作要求,由杭州市一医院全面托管区第二人民医院,推动建立新登龙羊地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发展新模式。

(3)杭州市富阳中医院集团:由区中医院牵头,联合大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春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灵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渔山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源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

2.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建立全区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继续强化区第一人民医院与邵逸夫医院、区中医院与杭州市中医院等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区属医院通过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形式,吸引承接各类省市优质医疗资源。鼓励区内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自愿原则参与医院集团,支持其与医院集团在资源共享、分级诊疗、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建立医共体管理新体制

3.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富阳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由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编委办、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医管委负责统筹医院集团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具体贯彻执行医管委的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医院集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组织开展医院集团绩效评价,并依法依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4. 加强医院集团党的领导。医院集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集团成立党委并设立纪委,医院集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团党委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集团党委书记及总院长人选由区卫计局党委提名,经医管委批准后由区卫计局党委任命,总院长兼任牵头医院执行院长;医院集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院区负责人人选由集团党委提名,经区卫计局党委批准后由医院集团党委任命。医院集团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切实强化集团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党内活动,院区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以及统战工作归口医院集团党委统一管理。

5.健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医院集团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组织架构,法定代表人由总院长担任,院区保留原法人主体,基本功能定位不变。制定医院集团章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6.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深化医疗卫生“放管服”改革,充分赋予医院集团在人员招聘和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医院集团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三)完善医共体运行新机制

7.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医院集团人员编制按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种类型分类核定,编制总量由牵头医院统筹使用,人员由牵头医院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新进在编人员户籍关系可留在牵头医院所在地,人事档案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医院集团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打破单位、科室、身份限制,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

8.建立资源节约集约机制。医院集团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实行统一运作、扁平化管理,原则上设立综合办公室、医疗与公共卫生部、计划财务部、后勤保障部等管理部门(由集团副院长兼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下设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医疗质量等若干管理中心,提高服务效率。以医院集团为单位,设立唯一采购账户,统一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价格实行统一谈判,实现统一账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加强医院集团内部和集团之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实现资源共享,贯通服务链。

9.建立财务统一管理机制。医院集团设置总会计师,协助总院长加强经济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医院集团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对院区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医院集团要加强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四)落实医共体改革新举措

10.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行以医院集团为单位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医院集团医保总额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数量、质量以及合理增长等因素,由医保机构与医院集团谈判核定。在此基础上,推行对住院医疗服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逐步推行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强化医院集团医保工作人员队伍,探索建立医保机构专员派驻制度,加强医疗费用和质量“双控制”。

11.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医院集团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与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绩效考核和医保控费结果挂钩。实行医院集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2.完善财政投入政策。继续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院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并将资金统一拨付给医院集团,由集团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医院集团各成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

13.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制定以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提高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开展医院集团年度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以及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完善医院集团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挂钩。加强集团纪检组织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加大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惩治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建设“清廉医院”。

(五)促进医共体能力新提升

1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入建设全区统一的医疗卫生数据互联互通平台,补齐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平台短板。统一运营管理医院集团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基于DRGs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医院集团资源调配、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等数字化管理。大力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紧急会诊及慢性病、母婴保健、家庭医生签约在线服务管理等“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逐步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可穿戴设备和基于大数据的医学影像、病理识别及疾病辅助诊断等支持系统,打造数字化、智能型医院集团。

15.强化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医院集团牵头医院着重推动区级重点学科和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医诊疗等专病专科中心建设发展。小城市、中心镇和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所在地成员单位逐步完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中医科建设,开展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其他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和中医药服务,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要。

16.做实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级公共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医院集团公共卫生工作的培训、指导、考核、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医院集团建立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逐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有效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7.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制定区、乡(镇)两级疾病诊疗目录以及医院集团内部、医院集团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并与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衔接,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

四、进度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11月中旬前),学习试点单位先进经验,开展调研和意见征求,制定我区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二)方案审核阶段(2018年11月底前),将我区建设方案报省、市卫计委进行联审。

(三)方案印发阶段(2019年1月中旬),我区建设方案经省卫健委审核并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底前),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医共体建设动员大会,做好政策培训与宣传,凝聚推进医共体建设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共体建设是深化综合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效抓手,涉及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发改、财政、机构编制、卫生计生、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制订任务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改革合力。各乡镇(街道)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承担好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的属地管理职责,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医共体建设。

(二)完善政策保障。加强制度供给,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推动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协同改革,不断完善医共体运行和发展机制。强化投入保障,重点支持医共体基本设施设备、人才引进与培养、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为医共体持续注入发展新动能。

(三)强化督查考核。以基层就诊率、县域就诊率、服务能力、医疗质量与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医共体建设工作评估标准,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考核结果与相关财政补助、医保支付水平以及薪酬分配总额等相挂钩。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和区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医共体工作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对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医药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政府公报2019年第一期.pdf


字体:     
打印
分享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8  17:33:21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杭州市富阳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健康富阳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创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医疗卫生行业“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改革以及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共体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医共体内部人财物全面整合,功能职责整体纳入,医防协同和分级诊疗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至2022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所有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县级强院建设标准,乡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其中小城市、中心镇和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医共体服务新体系

1.整合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方便群众、有效管理等原则,结合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能力情况,分别组建以区第一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牵头医院,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所辖服务站点)为成员单位的3个医共体。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原有第一名称、机构性质不变,牵头医院增挂“杭州市富阳***医院集团”(以下简称医院集团)牌子,成员单位增挂“杭州市富阳***医院***院区”(以下简称院区)牌子。

为平稳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综合考虑各区属医院功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富阳中医骨伤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三人民医院暂不参与本次机构整合,但应同步推进医保支付、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相关改革。

(1)杭州市富阳第一医院集团:由区第一人民医院牵头,联合场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银湖街道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银湖街道受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春建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桐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官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山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

(2)杭州市富阳第二医院集团:由区第二人民医院牵头,联合万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登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渌渚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胥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洞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双下沉、两提升”工作要求,由杭州市一医院全面托管区第二人民医院,推动建立新登龙羊地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发展新模式。

(3)杭州市富阳中医院集团:由区中医院牵头,联合大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春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灵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渔山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源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

2.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建立全区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继续强化区第一人民医院与邵逸夫医院、区中医院与杭州市中医院等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区属医院通过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形式,吸引承接各类省市优质医疗资源。鼓励区内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自愿原则参与医院集团,支持其与医院集团在资源共享、分级诊疗、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建立医共体管理新体制

3.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富阳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由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编委办、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医管委负责统筹医院集团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具体贯彻执行医管委的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医院集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组织开展医院集团绩效评价,并依法依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4. 加强医院集团党的领导。医院集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集团成立党委并设立纪委,医院集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团党委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集团党委书记及总院长人选由区卫计局党委提名,经医管委批准后由区卫计局党委任命,总院长兼任牵头医院执行院长;医院集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院区负责人人选由集团党委提名,经区卫计局党委批准后由医院集团党委任命。医院集团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切实强化集团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党内活动,院区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以及统战工作归口医院集团党委统一管理。

5.健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医院集团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组织架构,法定代表人由总院长担任,院区保留原法人主体,基本功能定位不变。制定医院集团章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6.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深化医疗卫生“放管服”改革,充分赋予医院集团在人员招聘和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医院集团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三)完善医共体运行新机制

7.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医院集团人员编制按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种类型分类核定,编制总量由牵头医院统筹使用,人员由牵头医院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新进在编人员户籍关系可留在牵头医院所在地,人事档案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医院集团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打破单位、科室、身份限制,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

8.建立资源节约集约机制。医院集团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实行统一运作、扁平化管理,原则上设立综合办公室、医疗与公共卫生部、计划财务部、后勤保障部等管理部门(由集团副院长兼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下设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医疗质量等若干管理中心,提高服务效率。以医院集团为单位,设立唯一采购账户,统一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价格实行统一谈判,实现统一账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加强医院集团内部和集团之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实现资源共享,贯通服务链。

9.建立财务统一管理机制。医院集团设置总会计师,协助总院长加强经济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医院集团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对院区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医院集团要加强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四)落实医共体改革新举措

10.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行以医院集团为单位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医院集团医保总额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数量、质量以及合理增长等因素,由医保机构与医院集团谈判核定。在此基础上,推行对住院医疗服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逐步推行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强化医院集团医保工作人员队伍,探索建立医保机构专员派驻制度,加强医疗费用和质量“双控制”。

11.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医院集团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与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绩效考核和医保控费结果挂钩。实行医院集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2.完善财政投入政策。继续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院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并将资金统一拨付给医院集团,由集团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医院集团各成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

13.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制定以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提高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开展医院集团年度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以及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完善医院集团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挂钩。加强集团纪检组织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加大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惩治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建设“清廉医院”。

(五)促进医共体能力新提升

1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入建设全区统一的医疗卫生数据互联互通平台,补齐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平台短板。统一运营管理医院集团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基于DRGs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医院集团资源调配、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等数字化管理。大力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紧急会诊及慢性病、母婴保健、家庭医生签约在线服务管理等“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逐步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可穿戴设备和基于大数据的医学影像、病理识别及疾病辅助诊断等支持系统,打造数字化、智能型医院集团。

15.强化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医院集团牵头医院着重推动区级重点学科和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医诊疗等专病专科中心建设发展。小城市、中心镇和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所在地成员单位逐步完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中医科建设,开展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其他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和中医药服务,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要。

16.做实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级公共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医院集团公共卫生工作的培训、指导、考核、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医院集团建立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逐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有效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7.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制定区、乡(镇)两级疾病诊疗目录以及医院集团内部、医院集团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并与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衔接,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

四、进度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11月中旬前),学习试点单位先进经验,开展调研和意见征求,制定我区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二)方案审核阶段(2018年11月底前),将我区建设方案报省、市卫计委进行联审。

(三)方案印发阶段(2019年1月中旬),我区建设方案经省卫健委审核并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底前),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医共体建设动员大会,做好政策培训与宣传,凝聚推进医共体建设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共体建设是深化综合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效抓手,涉及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发改、财政、机构编制、卫生计生、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制订任务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改革合力。各乡镇(街道)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承担好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的属地管理职责,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医共体建设。

(二)完善政策保障。加强制度供给,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推动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协同改革,不断完善医共体运行和发展机制。强化投入保障,重点支持医共体基本设施设备、人才引进与培养、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为医共体持续注入发展新动能。

(三)强化督查考核。以基层就诊率、县域就诊率、服务能力、医疗质量与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医共体建设工作评估标准,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考核结果与相关财政补助、医保支付水平以及薪酬分配总额等相挂钩。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和区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医共体工作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对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医药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政府公报2019年第一期.pdf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