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富春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9  14:21:01    作者: 富春街道    来源: 富春街道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由富春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本单位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本街道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富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村(社)文化员为信息报送的网格成员,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加强业务学习、宣传、培训。一是将《条例》列入单位理论学习培训计划,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和在街道学习宣传栏张贴公布等形式积极宣传《条例》。三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学习有关《条例》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富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全年重点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他实施情况,在街道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7条(次)分别是:

组织机构

法规文件

财政信息

公告公示

其他信息

202

8

18

2

7

同时,本单位利用官方微信、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达2000余条(次),没有出现一例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本单位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暂免收费。

2018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过于单一。三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有待健全。虽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但仍不够完善,存在监督检查力度不强,工作被动滞后现象。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的要求,是群众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2019年本单位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富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调动小组成员积极性,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持续深化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费,切实做到人员到岗、机制落实。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法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督促各单位(科室)做好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不断健全档案资料,充实公开内容,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同时注重内容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动态信息。

(四)加强学习、培训和交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进行专项教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富春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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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富春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9  1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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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由富春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本单位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本街道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富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村(社)文化员为信息报送的网格成员,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加强业务学习、宣传、培训。一是将《条例》列入单位理论学习培训计划,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和在街道学习宣传栏张贴公布等形式积极宣传《条例》。三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学习有关《条例》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富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全年重点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他实施情况,在街道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7条(次)分别是:

组织机构

法规文件

财政信息

公告公示

其他信息

202

8

18

2

7

同时,本单位利用官方微信、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达2000余条(次),没有出现一例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一例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本单位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暂免收费。

2018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过于单一。三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有待健全。虽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但仍不够完善,存在监督检查力度不强,工作被动滞后现象。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的要求,是群众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2019年本单位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富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调动小组成员积极性,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持续深化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费,切实做到人员到岗、机制落实。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法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督促各单位(科室)做好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不断健全档案资料,充实公开内容,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同时注重内容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动态信息。

(四)加强学习、培训和交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进行专项教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富春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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