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竟输掉100多万元 电商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
发布时间: 2019-02-18  16:19:05    作者:    来源: 区委政法委    点击率:

  “吃鸡”“捕鱼”的游戏,让许多人沉迷,不过,玩“捕鱼”不过8个月,竟输掉上百万元的人民币,这让玩家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究竟是游戏,还是赌博?且听办案民警分说。
为赚游戏币兑现,8个月输掉上百万
  2018年12月11日,市民叶先生来到龙泉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在网络游戏中输掉了100多万元人民币。据叶某回忆,2017年他在网上发现了一款名为“集结号捕鱼”的游戏,一开始,他只是每次通过官网客服购买300元左右的游戏币玩玩游戏。直到有一天,有个微信名为“小仙女”自称是游戏客服的人主动加了他的微信,并说从她那买游戏币比官网便宜,而且赢了游戏币还可以到她那兑换现金。于是,从2018年1月起,叶先生就向“小仙女”购买游戏币,每次都是上千元。可没有想到,叶先生在游戏中却输多赢少,大把大把的钞票泡了汤。但在“小仙女”的不断诱导下,叶先生却越陷越深,到2018年8月底,他已经输掉了114万元。
  原想赢得游戏币兑换现金,结果却损失惨重,叶先生殊不知,此种游戏方式已经成了赌博。
利用游戏非法开设赌场
  接到报警后,龙泉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展开侦查,摸清了背后的犯罪团伙及作案方式,并通过研判分析锁定嫌疑人身份。近日,警方在金华市白龙桥镇的一处电商工作室抓获嫌疑人5名,扣押涉案电脑1台,涉案手机10余部,涉案金额40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占某和张某是两名女性,25岁左右,是江西老乡,也是大学同学,学的是电子商务专业。2017年年底,二人听说做“集结号捕鱼”的客服,给捕鱼玩家“上下分”赚差价可以赚大钱(“上分”即卖分给玩家,“下分”则是让玩家将分数兑现)。觉得上班太辛苦,于是,占某和张某辞去了电商公司的工作,合伙成立了一家电商工作室,添加了一些“捕鱼”游戏的QQ群,并在网上购买了“上下分”的软件,工作室开始运作。
  起初,二人通过在游戏群内发布“上下分”信息,主动加游戏玩家为好友进行推销宣传,渐渐地,游戏玩家就开始相互介绍到她们这里买卖分数,工作室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2018年3月,二人实在忙不过来,便招了5名员工做客服。从2018年至案发,该团伙从中获利40万余元。
  目前,两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龙泉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说法
  该款“捕鱼”游戏本身没问题,而游戏中的“上下分”为何演变成了赌博,办案民警解释:
  在法理层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游戏和赌博如何区分,要看游戏代币是否可以反向兑换。此案中,玩家不仅可以买分,还可以通过该团伙卖分,将游戏分数兑换成人民币,因此具有赌博性质。(摘自平安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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