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
发布时间: 2019-12-02  11:49:22    作者: 富阳区    来源: 富阳区    点击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各单位:

《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

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3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杭数字经济办〔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富阳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统筹规划、分层推进为工作原则,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园区开展数字化园区建设,推动全区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跃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建设成为全市“三化融合”试验区。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以“三大数字化改造”为重点任务,大力实施八大专项行动,到2021年,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面覆盖,规下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具体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基本覆盖,三年全面深化”分步推进:

一年重点突破。2019年,对电子信息制造业的细分领域以及阀门、管业等传统制造业行业、行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数字化改造,完成杭州市级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10个以上,区级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10个以上,区级数字化改造项目150个以上,工业企业上云200家,力争规上工业企业(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数字化改造全面铺开。

两年基本覆盖。到2020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年全面深化。到2021年,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由铺面向深度应用拓展延伸。培育招引10家以上信息工程服务商,开展10家以上企业国家两化融合贯标,打造10个以上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完成机器换人项目300个,工厂物联网项目150个,培育上云标杆等区级以上各类信息化应用试点示范企业5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装备的数字化改造。推动机械制造、阀门、通用设备制造、羽毛球拍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在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危险系数高的生产制造环节加大“机器换人”力度,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数字化水平;推动大企业实施以机器人系统为核心的数字化改造,形成一批“机器换人”示范试点项目。

(二)推动制造生产线的数字化改造。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为试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的龙头企业,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示范工程,并复制推广到全行业,推动单个智能制造单元向整条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打通生产线上的数据链,实现设备间实时数据交互与协同生产,形成全过程的数字化管控,打造一批工厂物联网示范试点项目。

(三)打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进企业在装备、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的基础上,全面采集和汇聚工艺参数、设备运行、质量检测、物料配送、进度管理等生产现场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和自动控制,实现工艺、生产、质量、设备、能耗等智能管理和优化,打造数字化车间;打通生产现场数据、企业管理数据和供应链数据,为物料库存与现场精准协同、管理与制造无缝衔接和企业智能化决策提供支撑,培育智能工厂。

四、行动路径

数字化改造可在自动化设备(装备、生产线数字化、单一业务数据采集)、数字化车间(生产车间装备网络化集成,跨业务间数据共享)以及智能工厂(产业链协同,衍生新制造模式)等三个层面,通过机器换人、工厂物联网、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应用等多种方式实现。具体路径如下:

(一)开展数字化水平普查专项行动。结合“杭州市‘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对全区规上工业和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应用水平调查,摸清全区制造业数字化应用水平家底,明确重点培育产业、企业和项目,并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和数字化改造项目库。

(二)开展数字化改造诊断专项行动。借助省市数字工程服务商、智能制造专家团队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力量,为列入数字化改造项目库的企业(项目)提供数字化转型技术诊断和决策咨询服务,并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专家诊断。

(三)开展数字化改造攻关专项行动。打造全区数字化改造的标杆和典型,每年新增杭州市数字化攻关项目和区级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各10个。每年3月底前,征集筛选推荐一批项目入库,并依托第三方诊断机构、服务商的力量,对项目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和指导。

(四)开展“机器换人”专项行动。以“部分环节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机联网、厂联网”等工作为切入点,每年实施100个“机器换人”项目,大力推动“机器换人”向全方位、高层次和智能化发展。鼓励通过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在机器换人过程中实现数字化改造。

(五)开展工厂物联网专项行动。以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过程智能化、能源管控集成化、服务模式延展化、产品个性化定制等五个方面作为行动方向,实施工厂物联网专项行动,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制造质量,并鼓励企业面向质量追溯、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的服务化转型。每年完成区级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50个以上。

(六)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专项行动。推动中小微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利用,通过云平台深度挖掘、分析采购销售、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数据,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加强与电信运营商、阿里云等大型云服务商的合作,全面推进中小企业采购云存储和计算服务。

(七)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专项行动。引导数字化程度高、意识强、基础完善的企业率先启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创建,开展一对一的贯标创建指导,提高企业贯标的意识和积极性。

(八)开展数字工程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培育招引数字工程服务商,推动本地中小服务机构与省内龙头服务商的交流互动,支持本地中小机构快速成长。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工业软件、工业APP的研发,并向工业信息工程服务商转型。

五、专项政策

(一)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诊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中小企业、项目库企业、块状经济开展企业或者行业的专家诊断。鼓励入库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制定《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按《整体解决方案》费用总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行业协会等行业性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行业数字化转型路径规划,对经备案的,给予规划设计费用6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鼓励企业加大对机器人的投入。对企业购置符合GB/T12643-2013标准的工业机器人,按机器人购置款的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企业加大数字化改造投入。入选杭州市的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按相关规定给予配套。对区级数字化改造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设备、软件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资助,对评定为工厂物联网项目的再追加资助5个百分点,以上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评定为示范项目的奖励20万元。

(四)鼓励骨干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推进生产车间实现生产设备与工艺设计系统、生产组织系统和其他管理系统的信息集成并建成数字化车间;推进工厂实现从原料到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加工、检验包装、物流仓储的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控制管理,建成无人或少人参与的智能工厂。经评选认定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样板企业的,分别在项目资助外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

(五)鼓励企业围绕智能化改造、“互联网+”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开展制造模式创新。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项目以及信息化各类示范试点企业(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通过工信部贯标认定的奖励3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基础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省级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杭州市资助额度给予1∶1配套。

(六)鼓励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智能化改造。被评定为省级、市级、区级企业上云标杆企业的,每家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晋级予以差额补助。对评定为优秀云服务商的,依据实际上云企业数量按每家企业500元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利用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工程服务机构)实施云上创新转型,每家首次应用给予实际投入的50%补助,补助最高2万元。

(七)支持数字工程服务机构培育。对在我区注册纳税的数字工程服务商,服务我区企业数字化改造技术咨询、设备制作、项目实施、维护服务等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收入的5%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强化数字化改造项目要素保障。加大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政策性担保支持,将认定为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及数字工程服务商列为政策性担保服务对象,按1.0%的担保费执行。鼓励银行开发针对企业数字化改造的相关信贷产品,开设项目融资“绿色通道”,对数字化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为优质项目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为组长,分管工业副区长为副组长,发改、经信、财政、人社、科技、商务、人才、金融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富阳区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

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足额保障专项支持政策落地。积极引导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数字化改造项目、数字工程服务商,努力为数字化改造的全产业链提供科技创新动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富阳支行)

(三)强化智力支撑

加大数字化改造人才的引育力度,打造聚集一批由高层次人才领衔的研发团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加强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智能制造实用型人才。(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进一步加强招商对接与交流合作工作,搭建全方面、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平台,推动跨区域项目合作,鼓励国内外智能制造知名企业来富发展,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等。(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示范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数字化改造工作中涌现的示范企业及项目,利用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新型媒体进行全员的宣贯和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

本意见自2019年8月2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区经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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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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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各单位:

《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

的实施意见(2019-2021年)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3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杭数字经济办〔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富阳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统筹规划、分层推进为工作原则,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园区开展数字化园区建设,推动全区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跃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建设成为全市“三化融合”试验区。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以“三大数字化改造”为重点任务,大力实施八大专项行动,到2021年,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面覆盖,规下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具体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基本覆盖,三年全面深化”分步推进:

一年重点突破。2019年,对电子信息制造业的细分领域以及阀门、管业等传统制造业行业、行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数字化改造,完成杭州市级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10个以上,区级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10个以上,区级数字化改造项目150个以上,工业企业上云200家,力争规上工业企业(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数字化改造全面铺开。

两年基本覆盖。到2020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除淘汰整治类企业外)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年全面深化。到2021年,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由铺面向深度应用拓展延伸。培育招引10家以上信息工程服务商,开展10家以上企业国家两化融合贯标,打造10个以上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完成机器换人项目300个,工厂物联网项目150个,培育上云标杆等区级以上各类信息化应用试点示范企业5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装备的数字化改造。推动机械制造、阀门、通用设备制造、羽毛球拍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在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危险系数高的生产制造环节加大“机器换人”力度,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数字化水平;推动大企业实施以机器人系统为核心的数字化改造,形成一批“机器换人”示范试点项目。

(二)推动制造生产线的数字化改造。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为试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的龙头企业,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示范工程,并复制推广到全行业,推动单个智能制造单元向整条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打通生产线上的数据链,实现设备间实时数据交互与协同生产,形成全过程的数字化管控,打造一批工厂物联网示范试点项目。

(三)打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进企业在装备、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的基础上,全面采集和汇聚工艺参数、设备运行、质量检测、物料配送、进度管理等生产现场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和自动控制,实现工艺、生产、质量、设备、能耗等智能管理和优化,打造数字化车间;打通生产现场数据、企业管理数据和供应链数据,为物料库存与现场精准协同、管理与制造无缝衔接和企业智能化决策提供支撑,培育智能工厂。

四、行动路径

数字化改造可在自动化设备(装备、生产线数字化、单一业务数据采集)、数字化车间(生产车间装备网络化集成,跨业务间数据共享)以及智能工厂(产业链协同,衍生新制造模式)等三个层面,通过机器换人、工厂物联网、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应用等多种方式实现。具体路径如下:

(一)开展数字化水平普查专项行动。结合“杭州市‘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对全区规上工业和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应用水平调查,摸清全区制造业数字化应用水平家底,明确重点培育产业、企业和项目,并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和数字化改造项目库。

(二)开展数字化改造诊断专项行动。借助省市数字工程服务商、智能制造专家团队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力量,为列入数字化改造项目库的企业(项目)提供数字化转型技术诊断和决策咨询服务,并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专家诊断。

(三)开展数字化改造攻关专项行动。打造全区数字化改造的标杆和典型,每年新增杭州市数字化攻关项目和区级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各10个。每年3月底前,征集筛选推荐一批项目入库,并依托第三方诊断机构、服务商的力量,对项目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和指导。

(四)开展“机器换人”专项行动。以“部分环节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机联网、厂联网”等工作为切入点,每年实施100个“机器换人”项目,大力推动“机器换人”向全方位、高层次和智能化发展。鼓励通过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在机器换人过程中实现数字化改造。

(五)开展工厂物联网专项行动。以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过程智能化、能源管控集成化、服务模式延展化、产品个性化定制等五个方面作为行动方向,实施工厂物联网专项行动,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制造质量,并鼓励企业面向质量追溯、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的服务化转型。每年完成区级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50个以上。

(六)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专项行动。推动中小微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利用,通过云平台深度挖掘、分析采购销售、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数据,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加强与电信运营商、阿里云等大型云服务商的合作,全面推进中小企业采购云存储和计算服务。

(七)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专项行动。引导数字化程度高、意识强、基础完善的企业率先启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创建,开展一对一的贯标创建指导,提高企业贯标的意识和积极性。

(八)开展数字工程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培育招引数字工程服务商,推动本地中小服务机构与省内龙头服务商的交流互动,支持本地中小机构快速成长。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工业软件、工业APP的研发,并向工业信息工程服务商转型。

五、专项政策

(一)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诊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中小企业、项目库企业、块状经济开展企业或者行业的专家诊断。鼓励入库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制定《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按《整体解决方案》费用总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行业协会等行业性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行业数字化转型路径规划,对经备案的,给予规划设计费用6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鼓励企业加大对机器人的投入。对企业购置符合GB/T12643-2013标准的工业机器人,按机器人购置款的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企业加大数字化改造投入。入选杭州市的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按相关规定给予配套。对区级数字化改造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设备、软件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资助,对评定为工厂物联网项目的再追加资助5个百分点,以上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评定为示范项目的奖励20万元。

(四)鼓励骨干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推进生产车间实现生产设备与工艺设计系统、生产组织系统和其他管理系统的信息集成并建成数字化车间;推进工厂实现从原料到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加工、检验包装、物流仓储的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控制管理,建成无人或少人参与的智能工厂。经评选认定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样板企业的,分别在项目资助外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

(五)鼓励企业围绕智能化改造、“互联网+”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开展制造模式创新。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新模式应用项目以及信息化各类示范试点企业(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通过工信部贯标认定的奖励3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基础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省级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杭州市资助额度给予1∶1配套。

(六)鼓励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智能化改造。被评定为省级、市级、区级企业上云标杆企业的,每家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晋级予以差额补助。对评定为优秀云服务商的,依据实际上云企业数量按每家企业500元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利用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工程服务机构)实施云上创新转型,每家首次应用给予实际投入的50%补助,补助最高2万元。

(七)支持数字工程服务机构培育。对在我区注册纳税的数字工程服务商,服务我区企业数字化改造技术咨询、设备制作、项目实施、维护服务等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收入的5%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强化数字化改造项目要素保障。加大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政策性担保支持,将认定为数字化改造项目的企业及数字工程服务商列为政策性担保服务对象,按1.0%的担保费执行。鼓励银行开发针对企业数字化改造的相关信贷产品,开设项目融资“绿色通道”,对数字化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为优质项目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为组长,分管工业副区长为副组长,发改、经信、财政、人社、科技、商务、人才、金融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富阳区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

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足额保障专项支持政策落地。积极引导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数字化改造项目、数字工程服务商,努力为数字化改造的全产业链提供科技创新动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富阳支行)

(三)强化智力支撑

加大数字化改造人才的引育力度,打造聚集一批由高层次人才领衔的研发团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加强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智能制造实用型人才。(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进一步加强招商对接与交流合作工作,搭建全方面、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平台,推动跨区域项目合作,鼓励国内外智能制造知名企业来富发展,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等。(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示范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数字化改造工作中涌现的示范企业及项目,利用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新型媒体进行全员的宣贯和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

本意见自2019年8月2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区经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