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0330183/2019-41655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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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1-2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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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191001号提案的答复函

 

区政协工业组:

贵组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今年2月,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富委〔2019〕5号),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区发改局正在牵头拟订《2019年杭州市富阳区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计划》。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工作举措

(一)关于民营企业降本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1.推进降本减负。通过税收减免、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降低涉企服务收费等系列举措,全面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努力以企业负担“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加法”,2018年共为企业直接减负48.8亿元,今年1-5月累计为企业减负约15亿元。

2.降低用地成本。我区通过弹性化土地出让年限、对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实施七折地价、实行小微企业组团供地等途径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2018年以来,已对4个符合优先发展方向的项目实行七折地价,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4347万元;1个项目实行30年期出让,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284万元。

3.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富春湾新城、特色小镇、保留提升的乡镇工业功能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制度改革,平均为每个企业投资项目节约审批过程中的制度性交易费用10万元左右。同时,创新投资项目“联合中介机构”制度,通过统一指导培训、公开收费目录、签订合同备案、限时编制报告、联合审查报告等方式,降低企业投资项目在中介服务过程中的费用、时间等成本。

(二)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情况

1.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定价机制,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主动让利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情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微企业,要求贷款利率不上浮或者尽量少上浮,2018年我区金融机构小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32%,今年以来部分银行推出小微企业专属信用贷款,贷款利率最低降至4.35%。

2.稳妥处置股权质押风险。针对我区个别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占比高问题,由区金融办牵头,积极与企业对接,了解企业股权质押风险处置情况,并邀请财通证券等机构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股权质押风险基本得到解决。

3.发挥融资担保公司作用。我区现有担保公司7家,注册资本合计7.13亿元。截至2019年5月底,在保余额约14.12亿元。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及担保公司自身经营不善,导致担保公司代偿比例较高,担保公司整体面临经营困难。目前,我区正在制定优化担保行业扶持政策,整合国有控股担保平台,更好发挥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职能。

4.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小微企业。为更好地鼓励银行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我区出台了《富阳区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富金融办〔2018〕30号),通过调整银行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指标,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企业信贷支持。一季度,我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3.81亿元,比年初增加17.06亿元,同比增长9.55%。

5.积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7号)、《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富政办〔2018〕18号)等政策,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并建立了包括25家企业在内的上市培育资源库。今年已有德宝股份、华达新材料、张小泉股份等3家企业完成上市备案辅导,计划今年报会。

(三)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公平竞争情况

1.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我区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对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重点支持民间资本组建或参股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投资运营。

2.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经贸环境,为进一步稳定外贸出口,加强企业“走出去”步伐,我区加大了出口信用保险补助标准、“一带一路”投资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省市稳外贸精神,进一步扩大了开放型经济政策覆盖面。同时,结合服务企业百日专项行动,靠前服务,主动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一季度,我区累计实现外贸出口27.9亿元人民币(折合约4.1亿美元),同比增长10.2%。

(四)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创新情况

1.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梯度化企业培育机制,实施“双百培育行动”和“小升规”计划,认定十大工业功勋企业和十大工业优秀企业并进行表彰奖励,对59家高新潜力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推进“互联网+”“机器人+”“大数据+”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开展企业数字化免费诊断,2019年计划实施“机器换人”项目96个,推进数字化改造项目40个,目前列入杭州市第一批数字化攻关项目14个。

2.支持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高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富政〔2018〕4号),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今年1—5月,全区高新工业销售产值206亿元,增长9%,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139.4亿元,增长6.8%。

3.鼓励优先采购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我区出台相应的政策,对本区企业采购我区首台(套)产品总额超过100万元的,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引导企业优先采购我区的创新产品和服务。

4.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加大研发经费补助力度、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研究院等举措,加快推进富阳创新平台建设。去年以来,上海光机所杭州分所、杭电富阳研究院和中财大科技园杭州园区等3家研究院签约落地;完成校企合作项目80多项,解决企业技术难题70多个;新增省、市企业研发中心15家,累计达到159家。

5.支持创新型企业与创客团队成长。我区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化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国高企”数量累计达到194家;省级科技型企业累计达到667家。同时,通过政策支持、项目支撑、服务优化等举措,吸引“国千”“省千”、海归等高精尖团队来富创业,专家团队、“国千”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陆续落户富阳。

(五)关于加强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情况

1.强化人才引育留用。围绕人才工作形势变化和实际发展要求,目前正在对人才政策及“5110”人才项目政策进行新一轮优化整合。重点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为主的高学历人才,今年将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000名以上,并以20%以上的年增长率逐年提升,三年内计划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700名以上。

2.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对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人才、“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来富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增送总价不超过500万元住房一套或给予12-500万元额度购房补助和800-5000元/月的租房补贴。2018年,我区共为154名高层次人才发放购租房补助资金370万元,并启动人才租赁住房建设2000套。

3.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围绕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要求,我区聚焦投资项目审批领域改革,于2018年8月组建了区投资项目“联审联批”中心,集中人员、集中权限、集中议事,目前已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只跑一处,最多100天(包括中介服务)”。2018年9月以来列入“最多100天”考核的项目18个,平均办结时间75天。

4.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减少开办环节等方式,减少企业开办环节跑次,商事登记已实现网上审批、数据共享,开业开办环节由7个减少至3个,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

(六)关于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情况

1.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去年以来,我区先后成立区服务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搭建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平台,举办民营企业法律知识讲座,成立律师和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开展“法治惠民月”,为民营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已累计聘用12名资深律师和公证员为首批法律顾问,接听民营企业热线电话法律咨询50余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5场次,调处各类用工劳资纠纷23件,组织开展无欠薪企业宣传4场次。

2.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在杭州地区率先提出了创建企业品牌调解工作室思路,并制订了一套适合企业实际的调解工作室规章制度和样式模板,近3年来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864次,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3853件。

3.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益和财产安全。我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要求,制定保护和维护民营企业具体举措,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让民营企业经营者吃上定心丸。同时,司法机关依法促进民营企业执行兑现,帮助民营企业尽快收回债权、盘活资金。2018年区法院依法妥善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2000余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72亿元。

二、关于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要弘扬敬业精神,深化服务意识的建议。区政府以“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大走访、大调研、大抓落实”,实现“线下走访全覆盖、线上办理全天候,专员跟踪全过程、组团服务全方位”,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确保答复率100%、满意率90%以上。一是搭建政企“连心桥”。深化区四套班子领导、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机制,搭建政府和企业之间“连心桥”,及时协调和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二是完善企业“服务网”。完善“富阳区企业服务网”,深化“企业点题、部门答题”模式,建立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绿色通道和精准帮扶反馈常态化机制,做实做优服务企业“暖心工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及时总结“好经验”。对于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形成制度化成果,提升服务企业的成效。

(二)关于要分清管服界限,落实审改措施,发挥监督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再造审批流程,明确批管界限,重视人才选用,注意梯度建设的建议。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全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标杆区。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9”工作机制。推广“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施行区域评价和联合中介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二是深化“联审联批”制度。开展项目全流程代办、代跑,缩短企业项目审批时间,今年年底前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平均60天。三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今年年底前将压缩新设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以内。四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效能监管。行政服务中心导入OSM系统,实施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实行现场满意度评价,中心开展窗口满意度评价监管,并在大厅主屏幕实时公布排名。五是各单位新引进人才要求派至中心窗口锻炼,各单位驻中心科室负责人必须是该单位的后备干部,进一步提升工作责任心,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质量,审批改革提速。

(三)关于加快政策兑现,切实减负降本,政策制定前应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的建议。一是有效实施政策。对于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特别是我区今年年初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8条举措,将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用工、用能、商务、物流、税收、融资等成本,确保民营企业享受到有效有力的政策。二是及时兑现政策。对于上级和我区已经明确的政策,结合富阳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兑现工作。三是加快修订政策。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听取企业呼声,了解企业诉求,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比如,今年4月份,杭州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简称“23条”),为贯彻落实杭州市新政策,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切实回应企业呼声和诉求,体现政策实施的精准性,目前我区正在对去年年初出台的高新产业扶持政策,结合一年来的实施情况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四)关于产业转型主平台的公建配套必须重点保障,产业园区水、电、路等资源供给基础配套必须保证的建议。近年来,我区加快产业平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布局建设学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吸引留住人才。其中,去年以来,先后有3家省市级名医院和2所省市名校与我区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今年将继续加大力度,通过引进名校名医院、推进系列精品工程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建配套水平。以开发区、富春湾新城为主战场的转型发展重点区域,亟须提升综合配套能力和水平,除了要有适应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经营要求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方面保障,还须尽快完善与高新技术人才相适应的生活配套,加快实施居住、公交、医疗、教育、农贸、商业等统筹规划。富阳目前有省重点普通高中三所(富中、二中、新中),没有全国性名校入驻,而区第一医院也还没有通过三甲认定,教育医疗环境相对落后,在近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落户富春湾新城后,还须加大力量招引优质公共服务资源。

(五)关于建立制度,从机制上保证政策的传导落地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以“推项目、解难题、促发展”为重点,着力解决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营商环境。重点针对落地项目和困难企业、小微企业、潜力企业、领头雁企业等四类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困难企业专项行动。通过巩固“两链风险”化解机制、加快“僵尸企业”集中处置、加大“政策杠杆”扶持效应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置出险企业及“僵尸企业”,并在降税减负、金融服务、扶持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小微企业专项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和成长壮大提供综合发展平台。拓宽金融支持手段,加强科技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池基金、专利质押贷等科技金融服务,引进2-3个基金、风投等投融资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服务。推进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力度,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发展。三是潜力企业专项活动。修订出台《杭州市富阳区高新潜力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富政办〔2018〕31号),组织开展“全区十佳高新潜力企业”评选活动。加大对新生代企业家培训力度,提升其创新思维、开放理念和合作精神。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四是领头雁企业专项活动。对留心留根、以企引企等二次创业项目,加大服务,加快推进,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修改完善产业政策,重点向高新产业、技改投资、数字化改造倾斜,进一步加大对领头雁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活动,出台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打造一批数字化示范企业,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降本减负、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和优化政府服务等方面继续努力,确保取得实质性突破,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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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191001号提案的答复函

 

区政协工业组:

贵组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今年2月,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富委〔2019〕5号),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区发改局正在牵头拟订《2019年杭州市富阳区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计划》。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工作举措

(一)关于民营企业降本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1.推进降本减负。通过税收减免、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降低涉企服务收费等系列举措,全面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努力以企业负担“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加法”,2018年共为企业直接减负48.8亿元,今年1-5月累计为企业减负约15亿元。

2.降低用地成本。我区通过弹性化土地出让年限、对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实施七折地价、实行小微企业组团供地等途径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2018年以来,已对4个符合优先发展方向的项目实行七折地价,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4347万元;1个项目实行30年期出让,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284万元。

3.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富春湾新城、特色小镇、保留提升的乡镇工业功能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制度改革,平均为每个企业投资项目节约审批过程中的制度性交易费用10万元左右。同时,创新投资项目“联合中介机构”制度,通过统一指导培训、公开收费目录、签订合同备案、限时编制报告、联合审查报告等方式,降低企业投资项目在中介服务过程中的费用、时间等成本。

(二)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情况

1.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定价机制,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主动让利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情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微企业,要求贷款利率不上浮或者尽量少上浮,2018年我区金融机构小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32%,今年以来部分银行推出小微企业专属信用贷款,贷款利率最低降至4.35%。

2.稳妥处置股权质押风险。针对我区个别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占比高问题,由区金融办牵头,积极与企业对接,了解企业股权质押风险处置情况,并邀请财通证券等机构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股权质押风险基本得到解决。

3.发挥融资担保公司作用。我区现有担保公司7家,注册资本合计7.13亿元。截至2019年5月底,在保余额约14.12亿元。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及担保公司自身经营不善,导致担保公司代偿比例较高,担保公司整体面临经营困难。目前,我区正在制定优化担保行业扶持政策,整合国有控股担保平台,更好发挥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职能。

4.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小微企业。为更好地鼓励银行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我区出台了《富阳区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富金融办〔2018〕30号),通过调整银行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指标,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企业信贷支持。一季度,我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3.81亿元,比年初增加17.06亿元,同比增长9.55%。

5.积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7号)、《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富政办〔2018〕18号)等政策,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并建立了包括25家企业在内的上市培育资源库。今年已有德宝股份、华达新材料、张小泉股份等3家企业完成上市备案辅导,计划今年报会。

(三)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公平竞争情况

1.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我区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对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重点支持民间资本组建或参股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投资运营。

2.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经贸环境,为进一步稳定外贸出口,加强企业“走出去”步伐,我区加大了出口信用保险补助标准、“一带一路”投资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省市稳外贸精神,进一步扩大了开放型经济政策覆盖面。同时,结合服务企业百日专项行动,靠前服务,主动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一季度,我区累计实现外贸出口27.9亿元人民币(折合约4.1亿美元),同比增长10.2%。

(四)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创新情况

1.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梯度化企业培育机制,实施“双百培育行动”和“小升规”计划,认定十大工业功勋企业和十大工业优秀企业并进行表彰奖励,对59家高新潜力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推进“互联网+”“机器人+”“大数据+”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开展企业数字化免费诊断,2019年计划实施“机器换人”项目96个,推进数字化改造项目40个,目前列入杭州市第一批数字化攻关项目14个。

2.支持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高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富政〔2018〕4号),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今年1—5月,全区高新工业销售产值206亿元,增长9%,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139.4亿元,增长6.8%。

3.鼓励优先采购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我区出台相应的政策,对本区企业采购我区首台(套)产品总额超过100万元的,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引导企业优先采购我区的创新产品和服务。

4.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加大研发经费补助力度、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研究院等举措,加快推进富阳创新平台建设。去年以来,上海光机所杭州分所、杭电富阳研究院和中财大科技园杭州园区等3家研究院签约落地;完成校企合作项目80多项,解决企业技术难题70多个;新增省、市企业研发中心15家,累计达到159家。

5.支持创新型企业与创客团队成长。我区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化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国高企”数量累计达到194家;省级科技型企业累计达到667家。同时,通过政策支持、项目支撑、服务优化等举措,吸引“国千”“省千”、海归等高精尖团队来富创业,专家团队、“国千”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陆续落户富阳。

(五)关于加强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情况

1.强化人才引育留用。围绕人才工作形势变化和实际发展要求,目前正在对人才政策及“5110”人才项目政策进行新一轮优化整合。重点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为主的高学历人才,今年将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000名以上,并以20%以上的年增长率逐年提升,三年内计划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700名以上。

2.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对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人才、“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来富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增送总价不超过500万元住房一套或给予12-500万元额度购房补助和800-5000元/月的租房补贴。2018年,我区共为154名高层次人才发放购租房补助资金370万元,并启动人才租赁住房建设2000套。

3.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围绕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要求,我区聚焦投资项目审批领域改革,于2018年8月组建了区投资项目“联审联批”中心,集中人员、集中权限、集中议事,目前已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只跑一处,最多100天(包括中介服务)”。2018年9月以来列入“最多100天”考核的项目18个,平均办结时间75天。

4.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减少开办环节等方式,减少企业开办环节跑次,商事登记已实现网上审批、数据共享,开业开办环节由7个减少至3个,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

(六)关于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情况

1.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去年以来,我区先后成立区服务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搭建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平台,举办民营企业法律知识讲座,成立律师和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开展“法治惠民月”,为民营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已累计聘用12名资深律师和公证员为首批法律顾问,接听民营企业热线电话法律咨询50余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5场次,调处各类用工劳资纠纷23件,组织开展无欠薪企业宣传4场次。

2.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在杭州地区率先提出了创建企业品牌调解工作室思路,并制订了一套适合企业实际的调解工作室规章制度和样式模板,近3年来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864次,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3853件。

3.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益和财产安全。我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要求,制定保护和维护民营企业具体举措,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让民营企业经营者吃上定心丸。同时,司法机关依法促进民营企业执行兑现,帮助民营企业尽快收回债权、盘活资金。2018年区法院依法妥善执结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案2000余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72亿元。

二、关于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要弘扬敬业精神,深化服务意识的建议。区政府以“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大走访、大调研、大抓落实”,实现“线下走访全覆盖、线上办理全天候,专员跟踪全过程、组团服务全方位”,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确保答复率100%、满意率90%以上。一是搭建政企“连心桥”。深化区四套班子领导、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机制,搭建政府和企业之间“连心桥”,及时协调和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二是完善企业“服务网”。完善“富阳区企业服务网”,深化“企业点题、部门答题”模式,建立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绿色通道和精准帮扶反馈常态化机制,做实做优服务企业“暖心工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及时总结“好经验”。对于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形成制度化成果,提升服务企业的成效。

(二)关于要分清管服界限,落实审改措施,发挥监督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再造审批流程,明确批管界限,重视人才选用,注意梯度建设的建议。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全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标杆区。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9”工作机制。推广“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施行区域评价和联合中介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二是深化“联审联批”制度。开展项目全流程代办、代跑,缩短企业项目审批时间,今年年底前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平均60天。三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今年年底前将压缩新设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以内。四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效能监管。行政服务中心导入OSM系统,实施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实行现场满意度评价,中心开展窗口满意度评价监管,并在大厅主屏幕实时公布排名。五是各单位新引进人才要求派至中心窗口锻炼,各单位驻中心科室负责人必须是该单位的后备干部,进一步提升工作责任心,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质量,审批改革提速。

(三)关于加快政策兑现,切实减负降本,政策制定前应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的建议。一是有效实施政策。对于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特别是我区今年年初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8条举措,将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用工、用能、商务、物流、税收、融资等成本,确保民营企业享受到有效有力的政策。二是及时兑现政策。对于上级和我区已经明确的政策,结合富阳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兑现工作。三是加快修订政策。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听取企业呼声,了解企业诉求,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比如,今年4月份,杭州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简称“23条”),为贯彻落实杭州市新政策,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切实回应企业呼声和诉求,体现政策实施的精准性,目前我区正在对去年年初出台的高新产业扶持政策,结合一年来的实施情况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四)关于产业转型主平台的公建配套必须重点保障,产业园区水、电、路等资源供给基础配套必须保证的建议。近年来,我区加快产业平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布局建设学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吸引留住人才。其中,去年以来,先后有3家省市级名医院和2所省市名校与我区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今年将继续加大力度,通过引进名校名医院、推进系列精品工程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建配套水平。以开发区、富春湾新城为主战场的转型发展重点区域,亟须提升综合配套能力和水平,除了要有适应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经营要求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方面保障,还须尽快完善与高新技术人才相适应的生活配套,加快实施居住、公交、医疗、教育、农贸、商业等统筹规划。富阳目前有省重点普通高中三所(富中、二中、新中),没有全国性名校入驻,而区第一医院也还没有通过三甲认定,教育医疗环境相对落后,在近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落户富春湾新城后,还须加大力量招引优质公共服务资源。

(五)关于建立制度,从机制上保证政策的传导落地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以“推项目、解难题、促发展”为重点,着力解决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营商环境。重点针对落地项目和困难企业、小微企业、潜力企业、领头雁企业等四类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困难企业专项行动。通过巩固“两链风险”化解机制、加快“僵尸企业”集中处置、加大“政策杠杆”扶持效应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置出险企业及“僵尸企业”,并在降税减负、金融服务、扶持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小微企业专项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和成长壮大提供综合发展平台。拓宽金融支持手段,加强科技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池基金、专利质押贷等科技金融服务,引进2-3个基金、风投等投融资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投资服务。推进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力度,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发展。三是潜力企业专项活动。修订出台《杭州市富阳区高新潜力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富政办〔2018〕31号),组织开展“全区十佳高新潜力企业”评选活动。加大对新生代企业家培训力度,提升其创新思维、开放理念和合作精神。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四是领头雁企业专项活动。对留心留根、以企引企等二次创业项目,加大服务,加快推进,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修改完善产业政策,重点向高新产业、技改投资、数字化改造倾斜,进一步加大对领头雁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活动,出台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打造一批数字化示范企业,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降本减负、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和优化政府服务等方面继续努力,确保取得实质性突破,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