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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2017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通知
时间:
2018-04-26 17:46:00
浏览次数:
来源:
区财政局(地税局)
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
2017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2017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减免主要文件依据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18号)
2.《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通知》(富政办〔2016〕47号)
(二)房产税困难减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浙地税发[2008]1号)
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决定的实施意见》(浙地税函[2008]408号)
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浙地税发[2010]30号)
5.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地税发[2005]84号)
请纳税人结合实际情况,对照上述综合性文件中有关房产税优惠减免条款办理。
二、相关文件可通过富阳区财政局子网站的“最新消息”查阅,网址:http://www.fuyang.gov.cn。(富阳门户网站-站群导航-政府系统下)
三、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5月1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逾期不再受理。
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