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18-12-11  11:47:35    作者:    来源: 富阳区    点击率:

        9月11日召开的推进会议上,在前期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富阳全面展开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区领导吴玉凤、董伟、仰中旻、林泉军参加会议。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今年初,浙江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活动。为切实做好制订修订工作,富阳专门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分准备启动、试点引领、全面实施和总结巩固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为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并对全面开展起到示范作用,富阳精心选择富春街道鹳山社区、春江街道八一村、新登镇半山村、常安镇横槎村和洞桥镇洞桥村为试点单位。这些试点单位既有城郊接合部代表,又有中心特色村、偏远村代表,还有纯社区代表。试点期间,通过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目前均已完成试点工作,制订修订的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既符合要求,又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接地气、可操作。

  根据要求,今年底前,全区所有村、社区需完成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

  区委副书记吴玉凤指出,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找准基调,抓住关键,全面推进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制订修订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关键点在于将倡导和制约相结合,做到坚持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相结合、正向引导和反向约束相结合、村民自治与依法治村相结合。要精心组织,强化执行,确保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坚定执行,确保外化于行,长效管理,确保落地生根。

  会上,鹳山社区、八一村等5家试点单位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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