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富阳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3-03  09:14:41    作者: 富阳区    来源: 富阳区    点击率:

2016年富阳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2016年,富阳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的规定,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责任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夯实体制机制。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为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区级单位落实《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富政办〔2015〕61号)、《富阳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发布《2016年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联络员。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区政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部门、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优化平台、拓宽公开渠道。

结合国务院、省、市对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完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栏目设置,拓宽了信息更新的来源,提高了更新速度。同时,优化政民互动、“富阳发布”(微博、微信平台)等栏目,结合新的移动信息技术,应用微信、微博平台对老百姓关注的重点信息和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富阳平台,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网上公开。

(三)确保安全、开展保密审查。

结合区委保密局的安全检查开展了多次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落实审查职责,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实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单位都较好地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

二、着力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0396条,其中“信息公开”2143条,“富阳动态”4875条,“公告公示” 2122条,“政民互动”1256条。其中,《2015年富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度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公开事项都已在法定期限内在门户网站公开。

2.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开审批信息。2016年,区行政服务中心(含新登分中心、市民之家)累计受理562103件,办件561972件;办结率99.97%;其中即办件占95.3%。

3.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目前,我区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一般程序、简易程序2221条。

4.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广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依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权力事项,均已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以上所有权力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主动公开。

5.通过“富阳发布”微信微博平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事件或信息。我区通过“富阳发布”微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5856条,其中微信770条,新浪微博2496条,腾讯微博2590条。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法制办依据下发的《关于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富府法〔2015〕3号),对审理前的审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可不予公开的情况及答复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了明确,并一并制发了参考文书样式,指导、规范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16年,全区各地各部门网上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48条,同意公开数42条。对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受理。对每一起申请信息公开案件,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由区政府法制办研究,可以受理的依法作出受理决定,并书面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或依法告知申请材料补正。

二是按期答复。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相关时限要求,于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送达申请人,确保不出现行政不作为的情况。

三是加强指导。区政府法制办在处理区级层面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对全区各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指导工作,把好法制审核关。

四、主要做法及难点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区目前在推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基层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接触的比较少,特别是对于依法申请公开,办理部门虽然能够受理后依法在15天内作出答复,但对申请公开内容的审查及答复内容的把握不够准确,有时候反而会造成误解,甚至演变成行政诉讼。

二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到位。在具体工作中,部门人员存在一定的抵触意识,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也存在一定的畏惧心理。同时,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的部门往往不愿意公开,也有公开信息不全面的情况。

三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当前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是借助于门户网站、报纸杂志和宣传栏等方式,渠道还是较为单一。针对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意识增强和要求提高的现状,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应该在微信、微博等新阵地,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下一步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例如富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常务线牵头,政府办相关科室负责,协同推进。但基本上是由职能科室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配备专职专人负责,势必会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推进。

二是要强化部门配合。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建议把宣传部、新闻单位、应急办、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发布重点部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范围,促进信息、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利用政府已有的各种资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指导。基层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缺乏专业人员,业务不熟悉,建议上级多指导、多帮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促进基层提高水平、提高认识。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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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富阳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2016年,富阳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的规定,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责任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夯实体制机制。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为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区级单位落实《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富政办〔2015〕61号)、《富阳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发布《2016年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联络员。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区政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部门、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优化平台、拓宽公开渠道。

结合国务院、省、市对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完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栏目设置,拓宽了信息更新的来源,提高了更新速度。同时,优化政民互动、“富阳发布”(微博、微信平台)等栏目,结合新的移动信息技术,应用微信、微博平台对老百姓关注的重点信息和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富阳平台,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网上公开。

(三)确保安全、开展保密审查。

结合区委保密局的安全检查开展了多次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落实审查职责,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实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单位都较好地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

二、着力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0396条,其中“信息公开”2143条,“富阳动态”4875条,“公告公示” 2122条,“政民互动”1256条。其中,《2015年富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度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公开事项都已在法定期限内在门户网站公开。

2.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开审批信息。2016年,区行政服务中心(含新登分中心、市民之家)累计受理562103件,办件561972件;办结率99.97%;其中即办件占95.3%。

3.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目前,我区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一般程序、简易程序2221条。

4.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广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依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权力事项,均已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以上所有权力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主动公开。

5.通过“富阳发布”微信微博平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事件或信息。我区通过“富阳发布”微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5856条,其中微信770条,新浪微博2496条,腾讯微博2590条。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法制办依据下发的《关于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富府法〔2015〕3号),对审理前的审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可不予公开的情况及答复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了明确,并一并制发了参考文书样式,指导、规范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16年,全区各地各部门网上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48条,同意公开数42条。对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受理。对每一起申请信息公开案件,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由区政府法制办研究,可以受理的依法作出受理决定,并书面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或依法告知申请材料补正。

二是按期答复。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相关时限要求,于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送达申请人,确保不出现行政不作为的情况。

三是加强指导。区政府法制办在处理区级层面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对全区各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指导工作,把好法制审核关。

四、主要做法及难点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区目前在推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基层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接触的比较少,特别是对于依法申请公开,办理部门虽然能够受理后依法在15天内作出答复,但对申请公开内容的审查及答复内容的把握不够准确,有时候反而会造成误解,甚至演变成行政诉讼。

二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到位。在具体工作中,部门人员存在一定的抵触意识,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也存在一定的畏惧心理。同时,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的部门往往不愿意公开,也有公开信息不全面的情况。

三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当前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是借助于门户网站、报纸杂志和宣传栏等方式,渠道还是较为单一。针对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意识增强和要求提高的现状,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应该在微信、微博等新阵地,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下一步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例如富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常务线牵头,政府办相关科室负责,协同推进。但基本上是由职能科室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配备专职专人负责,势必会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推进。

二是要强化部门配合。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建议把宣传部、新闻单位、应急办、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发布重点部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范围,促进信息、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利用政府已有的各种资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指导。基层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缺乏专业人员,业务不熟悉,建议上级多指导、多帮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促进基层提高水平、提高认识。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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