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6283/2017-1639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住建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17-12-0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率 |
根据《富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富建设〔2012〕298号)、《富阳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富政办〔2011〕9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富阳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续租申请受理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本次续租申请受理的对象为2015年以前(含)已享受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238户在保家庭。(详见附件名单)
二、受理时间
富阳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续租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条件
申请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续租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续租的家庭收入、财产及银行交易记录等符合下列标准(下同):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为: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家庭财产标准 |
金融交易记录额度 |
1人 |
39159元 |
5.8万元及以下 |
11.6万元及以下 |
2人 |
78318元 |
10.1万元及以下 |
20.2万元及以下 |
3人 |
117477元 |
14.5万元及以下 |
29.0万元及以下 |
4人及以上 |
156636元 |
18.8万元及以下 |
37.6万元及以下 |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为: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家庭财产标准 |
金融交易记录额度 |
1人 |
26106元 |
4.7万元及以下 |
9.4万元及以下 |
2人 |
52212元 |
8.0万元及以下 |
16.0万元及以下 |
3人 |
78318元 |
11.2万元及以下 |
22.4万元及以下 |
4人及以上 |
104424元 |
14.5万元及以下 |
29.0万元及以下 |
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为: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家庭财产标准 |
金融交易记录额度 |
1人 |
20400元 |
3.7万元及以下 |
7.4万元及以下 |
2人 |
40800元 |
6.0万元及以下 |
12.0万元及以下 |
3人 |
61200元 |
8.2万元及以下 |
16.4万元及以下 |
4人及以上 |
81600元 |
10.5万元及以下 |
21.0万元及以下 |
申请家庭收入和金融交易记录额度核定范围为申请受理通告公布当月前连续12个月,即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家庭财产的核定以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日。
3.申请家庭在本区无房;
符合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家庭)的人均已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四、续租申请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申请家庭在本受理通告规定期限内到区住保办领取《富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或登录区住建局网站下载。
2.受理。申请家庭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区住保办;
3.审核。区住保办会同区国土、民政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财产及其他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4.公示。区住保办对经审核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及拟配租标准以登报和上网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办理续租手续。区住保办、房管处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办理续租手续。
五、租金标准
根据《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杭价服〔2012〕12号)、《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富发改价费〔2015〕92号)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地段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
1.“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享受建筑面积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元(下同),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富阳区城乡低保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富阳区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的家庭为0.4元;超出享受面积部分为2.2元。
2.“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体育馆路区块8元,春秋北路清风·阳光苑区块8元,香槟路睦泽苑区块6.5元,香槟路清风泰安苑区块6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50%的租金减免;
对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标准,但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的,其承租房源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相应调整。
六、注意事项
各续租申请家庭请按本通告要求及时办理,逾期未提交续租审核资料的家庭视作自愿放弃申请,将取消其保障资格。
七、区住保办(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富春街道桂花路69号三楼
咨询电话:0571-63327793 63318903
区住建局网址:http://www.fuyang.gov.cn/fy/jiansj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审核对象名单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002506283/2017-1639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住建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住建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17-12-05 09:45:2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续租申请受理通告
根据《富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富建设〔2012〕298号)、《富阳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富政办〔2011〕9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富阳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续租申请受理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本次续租申请受理的对象为2015年以前(含)已享受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238户在保家庭。(详见附件名单)
二、受理时间
富阳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续租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条件
申请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续租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续租的家庭收入、财产及银行交易记录等符合下列标准(下同):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为: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家庭财产标准 |
金融交易记录额度 |
1人 |
39159元 |
5.8万元及以下 |
11.6万元及以下 |
2人 |
78318元 |
10.1万元及以下 |
20.2万元及以下 |
3人 |
117477元 |
14.5万元及以下 |
29.0万元及以下 |
4人及以上 |
156636元 |
18.8万元及以下 |
37.6万元及以下 |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为: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家庭财产标准 |
金融交易记录额度 |
1人 |
26106元 |
4.7万元及以下 |
9.4万元及以下 |
2人 |
52212元 |
8.0万元及以下 |
16.0万元及以下 |
3人 |
78318元 |
11.2万元及以下 |
22.4万元及以下 |
4人及以上 |
104424元 |
14.5万元及以下 |
29.0万元及以下 |
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为: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家庭财产标准 |
金融交易记录额度 |
1人 |
20400元 |
3.7万元及以下 |
7.4万元及以下 |
2人 |
40800元 |
6.0万元及以下 |
12.0万元及以下 |
3人 |
61200元 |
8.2万元及以下 |
16.4万元及以下 |
4人及以上 |
81600元 |
10.5万元及以下 |
21.0万元及以下 |
申请家庭收入和金融交易记录额度核定范围为申请受理通告公布当月前连续12个月,即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家庭财产的核定以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日。
3.申请家庭在本区无房;
符合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家庭)的人均已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四、续租申请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申请家庭在本受理通告规定期限内到区住保办领取《富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或登录区住建局网站下载。
2.受理。申请家庭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区住保办;
3.审核。区住保办会同区国土、民政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财产及其他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4.公示。区住保办对经审核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及拟配租标准以登报和上网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办理续租手续。区住保办、房管处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办理续租手续。
五、租金标准
根据《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杭价服〔2012〕12号)、《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富发改价费〔2015〕92号)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地段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
1.“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享受建筑面积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元(下同),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富阳区城乡低保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富阳区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的家庭为0.4元;超出享受面积部分为2.2元。
2.“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为体育馆路区块8元,春秋北路清风·阳光苑区块8元,香槟路睦泽苑区块6.5元,香槟路清风泰安苑区块6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50%的租金减免;
对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标准,但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的,其承租房源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相应调整。
六、注意事项
各续租申请家庭请按本通告要求及时办理,逾期未提交续租审核资料的家庭视作自愿放弃申请,将取消其保障资格。
七、区住保办(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富春街道桂花路69号三楼
咨询电话:0571-63327793 63318903
区住建局网址:http://www.fuyang.gov.cn/fy/jiansj
附件: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审核对象名单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